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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刘建国:建立包装物资源回收基金正当其时

2017-10-12 08:43来源:晶报关键词:垃圾分类包装废物回收刘建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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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简单地把立法理解为强制。法治涉及面很广,比如有了法得先让民众了解、理解并接受,可能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宣传推广,因此必然是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在快递行业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才是遏制包装物垃圾增长过快的治本之策,目前我国已具备了设立包装废物回收基金的条件。

——刘建国教授

刘建国表示,包装垃圾问题可由国家层面设立包装垃圾专项回收基金。

希望深圳在立法中推动垃圾分类

晶报:世界范围内垃圾分类做得较好的国家和地区,有一条共性的经验与启示,就是立法先行,以严格的立法和执法来保障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您认为这个立法有无必要性?

刘建国:立法肯定是必要的。任何一种文明习惯的形成都需要一定的强制力,就垃圾分类推进而言,法律用来约束那些不做分类的人承担一定的后果,同时也是对那些做分类人员的鼓励,这是垃圾分类推进不可少的一种文化氛围。

但不能简单地把立法理解为强制。法治涉及面很广,比如有了法得先让民众了解、理解并接受,可能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宣传推广,因此必然是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如果太过理想,刚性太强,时机不成熟,有50%的人不执行,可能会形成法不治众的尴尬局面,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深圳是一个文明程度相对较高的城市,推动立法的基础比其他城市要好一些,因此大家对深圳这次立法抱着较高期望值,希望深圳能够在立法中推动分类,在分类中推进立法,为全国做出表率。

晶报:您觉得深圳立法需要重点注意哪些问题?

刘建国:过去立法中常见的问题是,太过原则笼统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堆砌一堆正确的废话。

垃圾分类是具体事务,法规条文应该具体明确一些,操作性强一些。最重要的是清晰界定垃圾分类链条中各方的责任,包括居民个人、公共机构与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各级政府、收运处理与再生利用企业,规定各方履行责任的方式,明确对不能正确履行责任方的约束与处罚措施。再一个就是要正视全社会法治化基础还不太牢靠、垃圾分类推动不可能一蹴而就的现实,在立法中体现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

外卖包装废物毁灭不了下一代

晶报:快递包装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据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发布的《快递包装绿色发展调研报告》显示,深圳去年快件达12.08亿件,人均发出快件172件,初步估算每年可产生24.16万吨快递垃圾。此外,最近网上流传的一篇文章——《外卖,正在毁灭我们的下一代》,也提到了外卖包装造成的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垃圾处理压力,在网民中引起广大反响。请问就解决包装物垃圾快速增长上,您对深圳有什么建议?

刘建国:首先声明,《外卖,正在毁灭我们的下一代》那篇网文,一看标题我就本能地不想打开看。区区一个外卖就能毁灭我们的下一代,我们纵有千秋万代也不够毁的。城市外卖包装废物看起来量不少,实际上是因为轻,感觉量很多,实际总量占生活垃圾的比例很低,只要进入正常的生活垃圾处理渠道,特别是进入焚烧处理设施,都可以得到有效解决。有一种说法是应对这部分进行资源回收和再生处理,但这些东西大多被厨余汤汁污染,回收再生的环境和经济成本过高,不值得提倡。

原标题:建立包装物资源回收基金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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