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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福建晋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10-23 10:4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地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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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构建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土壤环境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现有土壤相关监测数据,依托“智慧泉州”信息平台,建立市级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建成并实现与福建省、泉州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联网共享。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快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农业局、国土局、经信局、卫计局、市政园林局、规划局、科技局、海洋与渔业局等参与。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2017年底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以耕地、园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园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有序推进耕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工作,送泉州市环保局、省环保厅汇总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定。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每3年对各类别耕地、园地面积及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农业局、国土局等负责

2.优先保护质量较好的耕地和园地

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推进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蔬菜主产区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和园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乡镇(街道),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农业局、环保局、水利局、财政局等负责

防控企业污染。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和园地集中区域新建可能影响耕地土壤质量的重点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提标升级改造或适时引导搬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等参与

3.积极推进耕地和园地安全利用

根据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状况,对确定为安全利用类的耕地和园地,要建立防护隔离带、阻控污染源,采取施用改良剂、翻耕、种植绿肥等农艺调控以及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要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环境风险管控等方案。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局、环保局等参与

4.全面落实耕地和园地严格管控

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和园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相关措施。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计划。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任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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