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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芝: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确保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既定目标,我厅借鉴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以及我省5-10月太湖流域交叉执法检查的成功做法,10月1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江苏省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抽调环境执法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赴异地开展交叉互查。下面,我就此次专项行动情况,给大家做个通报: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省环境执法力度逐年提升。据统计,2017年1-10月,全省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7万件(去年同期8112件,同比上升44%),罚款总额8.07亿元(去年同期5.65亿元,同比上升43%)。运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926件,同比上升55%,其中按日计罚87起,查封扣押1355起,限产停产947起,行政拘留239起,移送司法298起;全省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合力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0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76人,同比分别上升96%、62%。上半年省环保厅向社会公布了全省25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各地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有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了我省区域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面临的压力和形势依然严峻。同时秋冬季节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差,容易产生重污染天气。所以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为确保顺利度过这段敏感期,制定了此次大气交叉互查专项行动方案。
二、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跨度长,从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底,每月工作重心不尽相同,10月份行动以工业点源为主。一是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重点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环评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建设,是否存在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二是“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重点督查在线监控数据达标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行为。三是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重点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四是重污染小型企业手续办理和治污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金属熔炼、炭素生产、耐火材料、橡胶、砖瓦窑,以及涉及涂料、油墨、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重污染小型企业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
三、行动特点
此次行动相对往年,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全程交叉互查,我们打破地域限制,行动期间实施各地轮换执法检查,不固定执法人员、不固定检查对象、不固定所查区域(每月轮换一次)。二是注重实战练兵,强化交流学习,通过交叉互查,面对新环境、新问题,开拓执法视野,补齐执法短板,提升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通过检查企业、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两地执法人员可以互相交流,学习他人所长、弥补自身所短。三是实施考核排名。每月对各督查组检查企业、发现环境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情况进行统计评估,通报各市得分排名,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四是开展省级督查。对通报的前期各轮次环境问题,我厅将适时组织督查组进行后督察。
四、检查情况
10月份,互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1966人次,对312家企业开展交叉互查,发现161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环境问题,其中涉及大气污染问题148家。
对交叉互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我们将通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督促当地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尽快整改到位;被检查市要依法严肃处理,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将查处、整改情况报送我厅,逐一销号。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当发生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我厅将依据《江苏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采取管控企业停产、限产等必要措施,对污染严重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二是11月份工作重心,除工业点源外,还要重点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堆场码头等扬尘控制措施进行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我厅将成立督查组实施驻点督查。三是对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区,我厅将视情况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
汤浩:谢谢杨局长,下面请张祥志副处长,介绍我省加强秋冬季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的相关措施。
张祥志:为做好今年秋冬季节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省环境监测中心将在例行空气质量监测、预报,系统内外会商(监测系统内、与气象部门)基础上,通过强化空气质量跟踪研判、增加会商频次、及时报送预警信息、开展质控巡查等多种手段,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及时发布预警,为我省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细化预报流程。进一步细化例行预报流程,要求当日预报员逐时跟踪空气质量变化,详细分析污染带的范围、生消趋势以及移动方向和速度,把脉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提高短期预报准确性。
二是增加与区域中心或总站会商频次。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首先,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合会商,重污染期间,根据需要随时与气象预报员、首席预报员会商。其次加强省级与各设区市会商,根据各设区市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随时会商,做到精准预报、精准管控。
三是开展与区域中心大会商。秋冬季节(11月1日至次年3月1日),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以及中国气象局华东区域气象中心开展大会商,每周一次视频会商。若研判未来可能有较严重污染过程,我省或各参加单位可随时发起会商申请,与区域中心、总站或周边省市等单位进行临时会商。
四是提前发送预警快报,及时发送预警建议。若预测未来可能有重污染过程,但尚未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省环境监测中心将提前24-48小时以环境空气质量快报形式,发布污染预测快报,提请有关城市及时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危害,削减污染峰值,同时密切关注污染形势变化,一旦预测重污染即将发生,立即提前发送启动预警建议。力争2018年初,开展未来3天空气质量区域预报(目前是2天精准预报)和10天趋势预报(目前是3天)。
汤浩:谢谢张处长。下面,各位记者朋友可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目前,全省已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专项行动目前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实效?这个专项行动是否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部分?若是,互查机制将在其中起到哪些作用?能否举例说明。
杨新芝:目前我省已完成10月份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将于近期通报给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督促整改到位。11月10日,我们召开了全省检查组长会议,布置下阶段工作,明确任务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行动,从今年10月20日持续到明年3月底,主要是应对秋冬季空气质量的敏感期。根据厅领导指示,除了大气督查行动,今年我们还先后开展了达标排放、秸秆禁烧、化工行业执法检查、固体废物、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这些都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目前我厅已将互查机制应用于太湖流域、化工行业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基层执法人员由于受区域性、行业性、工作职责等影响,无法接触到复杂多样的环境问题,制约了业务能力的提升。例如,苏北部分地区没有汽车、印染企业,苏南个别地区没有化工、水泥等企业。通过互查,可以在全新的环境、全新的行业、全新的企业检查过程中拓宽眼界,夯实专业技能。
在互查中,我们建立了考评通报机制,对每一轮互查成效都会打分排名,并在全省环保系统内通报,综合成绩还将与年度考核、执法大练兵评比等工作无缝对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我们欣喜地看到,通过互查这个平台,已经涌现出了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了环保部、省政府和环保厅的表彰。
江苏省广电总台融媒体中心记者:当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与全国比有哪些自身特点?难点和痛点在哪里?今秋空气质量情况与往年相比怎么样?在预防雾霾方面有哪些亮点和新举措?
刘晓蕾:与全国相比,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特点相比还是比较明显的。一是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经济社会活动是密切相关的。江苏省在各个行业,从工业生产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全国都居于前列。那么,相应的排放污染物的总量也是比较大的,单位国土面积的污染负荷居于各省份首位,特别是在城市建设方面,又有一些新的变化。尤其是城市道路的建设,成为建筑业扬尘产生的新的组成部分,城市道路的建设工地比房地产建设工地,要使用更多的非道路移动的机械,而且管理难度较大。二是从区位来看,江苏正好处在暖温带与亚热带的过渡区域,苏北地区比较容易形成冷热气流对峙,这样大的气候条件容易在秋冬季形成静稳天气。
面对这些难点,我们在应对方面进行了周密的安排。特别是在应急防控方面。主要体现在“早、硬、实”三个字上。
所谓“早”就是指,在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时,一是要进行早部署,比如今年在部署臭氧防治时,我们就预见到秋冬季可能出现雾霾高发的情况,在部署臭氧防治措施的同时,就要求各地要结合新的情况尽早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突出城市特点和新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夯实、进行完善。二是早知道。去年,我们就把大气污染防治预警机制进行了调整,原先是按照重污染天发生以后提出预警措施,现在则是按照未来48小时预测结果进行应急管控。三是早见效。在今年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工程项目中,要求VOCs治理项目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同时再增加一批VOCs治理项目,让这些项目在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中能见到实效。
所谓“硬”就是指,在应急管控措施里,特别强调限产、停产措施的制定,同时,这些措施要具体到每一个工地、每一个企业,甚至每一个企业的工段。
所谓“实”就是指,应急管控措施不能停留在纸上,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位,要落实到每一个街道、每一个社区、每个部门、每个责任人。也就是说,每一个硬性措施都要有人负责、有人响应。
同时,我们开展交叉互查,交叉互查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应急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现代快报记者:现在全省各地都制定了重污染天应急预案,省厅如何确保这些应急预案落到实处,保证应急响应机制高效顺畅运行?
刘晓蕾:应急预案的落实是我省实现“大气十条”收官的非常重要的措施。首先在方案的可操作性方面,开始就要求各地早完善、早准备。二是高规格部署,一把手省长每周对于空气质量报告都会作出批示。同时,分管省长专题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防治工作进行细化要求。特别是把落实应急预案和国考目标能否实现作为奖惩和问责的依据。
在启动省级环保督察时,落实应急预案作为督察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要扎扎实实落实好应急预案的各项内容,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同时,如果达不到国考目标,按《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行责任追究。
省环保厅作为主管部门,还将定点对各地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汤浩: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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