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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咸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2018-03-23 14:1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质量污染减排咸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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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第一节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实行严格保护。将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应用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空间管控规划中,实现“多规合一”。

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实行分要素管控的政策,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根据不同红线区域内保护对象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编制负面清单,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快生态红线规划编制,在编制生态红线规划时,要与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进行充分衔接。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限制生态红线区内工业生产、资源开发、城镇化建设等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依法关闭红线区内污染物排放企业,难以关闭的,须限期迁出。依托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人口退出政策,鼓励、引导红线区内现有人口向周边县市及中心镇集聚。加强对红线区内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的监控和评估,确保红线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和改善,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科学划定森林、湿地等领域生态红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有效遏制生态系统退化的趋势。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目标责任制。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每5年对生态红线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

第二节 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以构建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在优化生态系统网络基本空间格局的基础之上,确保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构建“两带两河两湖”生态屏障,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两带:即沿长江生态带咸宁段、幕阜山生态带。

两河:即陆水河、淦河。

两湖:即斧头湖、西凉湖。

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实施《咸宁市生态功能区划》,加快构建“两带两河两湖”生态屏障。落实长江大保护职责,重点推进陆水干流防洪治理、斧头湖西凉湖湖堤加固工程建设,确保“满城净水入江,一江清水东流”。实施幕阜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大力推进省级森林城镇、绿色示范乡村创建。支持通城、通山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示范区。积极开展荒山造林和通道绿化,完成造林39.25万亩,确保“绿满鄂南”行动三年结硬账。

第三节 构建环境预防体系

严格规划环评。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结合城市主体功能区划,对全市县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进行规划环评的开发区、园区,暂停其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定咸宁市工业园区管理目标要求,规范各县(市、区)、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加强规划环评的事中事后监督评估,完善区域限批机制。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制度,严控新增排污量。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空间规划、总量控制要求和超出资源环境承载力、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以及对生态红线构成严重威胁的建设项目,环评一律不批准。对不落实“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时不予通过。

加快地方环保标准的制定。积极完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保护相关规章制度。

探索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建立监测评价、预警指标和技术方法体系,实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第四节 协同控制能源资源消耗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着力推进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的转化利用,合理利用咸安、崇阳、通山、赤壁等地风电资源,支持建设大型太阳能项目,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利用比例。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加大城镇天然气供应管网建设力度,增加天然气供应能力。鼓励城市输气管网向乡镇延伸,提高农村居民天然气使用率。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中心乡镇区、中心村等居民点设置管道天然气和充电桩,在较分散的居民点大力推广沼气。

严格控制燃煤消耗。控制煤炭质量,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应使用低硫煤、洗后动力煤或者固硫型煤,提高洗选后煤炭使用比例,禁止购入高硫份、高灰份煤炭。2017年1月,完成全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扩建燃煤设施,已建成燃煤设施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严格落实长江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红线管理。坚持“整体、循环、合理、效率”的原则,加强城乡水资源统一调配,实现流域水资源的集中管理。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加强计划用水和取水许可监管。完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推进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资源费制度的落实。建设完善省级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和水资源管理系统,增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健全完善节水技术标准体系,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设备和器具。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施最严格的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用地空间管制。推动城乡土地综合利用,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农村土地整治,切实加强土地批后监管,积极盘活闲置建设用地和低效地,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积极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采选回收率;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积极推进废弃矿山、城市矿资源产综合开发利用。

第五节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

淘汰落后过剩产能。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市场约束和资源约束倒逼机制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促使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钢铁、煤炭、化工、玻璃、造纸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步伐,重点抓好小化工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强化“负面清单”管理和区域环境治理。

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加快推进冶金建材、纺织服装、机电制造、食品饮料、电力能源等传统行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产业聚集发展。支持纺织、食品、化工等制造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坚持“粮食为主、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化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产业转型升级。2017年底完成全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

加快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以国家级开发区为载体,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特色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六大重点产业体系的建立,促进制造业向创新驱动型、质量效益型、智能融合型、绿色低碳型、生产服务型转变。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建设生态工业产业集群。加快开发区、园区平台建设,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咸宁高新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内企业间、行业间和产业间循环模式。以咸宁和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为骨干,构建覆盖全市、辐射中部地区的再生资源产业网络,建成中部地区废旧汽车回收、废塑料再生利用中心。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促进金属、石油等原材料的节约代用。

第六节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从娃娃抓起,从家庭、学校教育抓起,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岗位创建等形式,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推行生态文明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广泛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单位,推动形成节俭养德、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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