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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河南省新乡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8-04-11 11:2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河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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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减轻我市结构性水污染问题;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提高我市污水处理能力及处理率;提高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技术水平,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完善水环境生态扣款办法,严格执行河流管理制度;建立生态调水长效机制,解决河流基本生态水量问题。

1.实施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管理

实施流域水环境功能区-控制单元两级分区体系,优化水环境质量断面监测网络,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对环境问题突出,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控制单元,根据水质改善目标制定区域、流域排放标准,明确实施基于水质约束的排污许可,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的排污单位。落实控制单元治污责任,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控制单元要制定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定期向社会公开,必要时对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全面推行“河长制”。

开展重点河流水生态修复。在西孟姜女河、东孟姜女河入卫河口以及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建设人工湿地,削减入河污染物。探索开展河流原位生态修复,以卫河和共产主义渠为重点,合理采取生态清淤、生态河岸、生态渗滤岛、水生植物等生态净化措施,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恢复生态功能。开展海河流域水生态系统状况调查评估。

2.强化城市河流治理

大力推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对全市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现有河流开展环境整治,重点整治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对全市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现有河流制定分年度整治计划。

着力推进城市河流清洁整治工程,优先实施污染源头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重点实施垃圾河清理整治工程、河渠截污治污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建设工程、河流沿岸景观建设工程,使全市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河流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以卫河、人民胜利渠、西孟姜女河、东孟姜女河、民生渠、赵定河等河流为重点,注重提升河流生态建设水平,推动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河道及沿岸环境质量和面貌持续改善,构建河畅水清、岸洁景美、人水和谐的城市河网水系。定期公布公众对城市河流满意度调查结果。

重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针对市区卫河下游,获嘉县九支排、七支排,新乡县敦孟排,原阳县西关排河、东关排河,延津县城关排河等17条城市黑臭水体建立黑臭水体档案,制定整治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十三五”期间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3.深化重点流域治理

采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源治理、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生态补水等措施,着力改善污染严重河流水质,对卫河、共产主义渠、西柳青河三条污染严重河流实施综合整治,综合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源治理、截污、清淤、生态修复、保障环境流量等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阶段整治目标按期实现。

4.开展河流生态修复和保障生态流量

加强湿地保护,建设河道生态用水补给工程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充分利用黄河干流和南水北调中线水资源,综合施策,减轻河流和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保障河流环境流量。分批分期在海河、黄河流域开展保障环境流量试点,保障卫河、共产主义渠河流水体的环境流量。

5.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排查评估以及风险预警,强化对水源保护区管线穿越、交通运输等风险源的风险管理,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饮用水源保护政府负责和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完善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体系,扩大监测指标范围,配备与之相应的监测设备、人员等,开展水质全指标监测,定期发布水源地水文情况预报;按照“一地一策”要求,制定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向社会公布水源地、供水厂水质情况。

6.推进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突出重点,分区防治,每年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产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等区域要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建设、运行。加油站地下油罐要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三)分类防治土壤污染环境

土壤污染防治应首先以预防为主,其次是对已被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治理。

1.推进基础调查和监测网络建设

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等情况,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开展电子废弃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风险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录。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到2020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在工矿企业及其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果蔬菜种植基地等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

2.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

按照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划为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的超标风险。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对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到2020年,全市耕地质量提升0.5个等级以上。

3.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

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毛皮制革、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转变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加强城乡规划、供地等环节的土壤环境监管,开发利用的各类地块,必须达到相应规划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达不到的,经治理修复后方可开发利用。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划定管制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

4.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大力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修复过程监督和检查,由第三方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

(四)声环境污染防治规划方案

提高市区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实现城市声环境分区分类规范管理。

1.调整城市声功能分区

2012年10月新乡市政府批准了《新乡市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划分(2011年-2020年)》报告,由于个别工业企业搬迁期限存在不确定性,在区划过程中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其暂时按照3类功能区进行要求,随着搬迁工作的展开,对原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适当调整。

2.加强工业噪声控制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工业区应远离居住区,有噪声干扰的工业区须用防护地带与居住区分开,布置时还应考虑主导风向,现有居住区的高噪声级的企业应迁出居住区或改变生产性质,采用低噪声工艺或经过降噪处理来保证邻近住房的安静,等效声级低于55dB(A)及无其他污染的企业,宜布置在居住区内靠近道路处。对重点工业噪声源,采用治理与关、停、并、转、迁相结合的综合整治方案,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在居民区中的建筑工地规定使用低噪声设备,并规定超标机械作业时限。

3.加强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控制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规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针对城市布局和道路建设规划,从减少交通噪声的角度,提出改进建议和改造方案,取缔噪声严重超标的车辆,实施城区禁鸣及最高时速的限制,禁止特殊功能区机动车辆的通行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促进乡村人居环境改善

1.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对连片村庄统一综合整治。优先治理乡镇政府所在地、美丽乡村试点、循环经济试点村、农村新型社区、迁村并点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移民迁安村、交通枢纽和工矿企业周边、风景名胜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新乡段)两侧、各级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南部黄河湿地周边、共产主义渠和卫河两侧、区域以及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村庄,逐步在其他区域推进。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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