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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2018-04-17 11:4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数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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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了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2018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提出要创新环境监测体制机制,强化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不断完善“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大力推进监测新技术发展,加快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顶梁柱”作用,为落实好2018年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要点》明确了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13631”,即一个统领、三项重点、六个专项、三项基础、一个保障。

“一个统领”是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参与和推动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谋划好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三项重点”。一是贯彻落实2018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抓好地表水自动站建设和事权上收任务。二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三是大力推进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全国联网。

“六个专项”是指围绕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加强的六项支撑工作。

一是巩固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预警,全力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要强化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加强“2+26”城市组分与光化学网监测,开展空气质量例行监测及排名,推进挥发性有机物、臭氧监测和PM1试点监测。

二是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有力支撑“清水行动”。组织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与排名,对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县级城镇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开展监测,组织做好国界河流监测。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环境监测,有力支撑“净土行动”。完善并运行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组织开展2500个背景点和部分历史基础点监测,发布5项土壤和沉积物标准项目,出台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四是强化生态遥感监测,有力支撑生态保护。组织对全国818个县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开展417个必测村庄和2000余个选测村庄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推进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项目实施。

五是认真做好声环境监测。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与监测点位调整,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试点开展机场噪声监督性监测。

六是加强污染源监测,为环境执法督察提供支撑。要求省级环保部门组织开展行政区内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监测,大力推进企业自行监测,2018年底前完成火电和造纸行业的专项检查。编制印发石油化学等8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三项基础”。一是指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6大区域质控能力建设,2018年底前各区域质控中心要具备对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监测进行质量控制与监督核查的能力。加强区域土壤样品制备能力建设,2018年底前承担华北、东北、华东、华南、西南及西北6大区域土壤样品制备任务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具备土壤样品制备能力并投入运行。

二是加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力度。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发布环境监测数据与信息产品,不断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大力推进监测科研标准制修订和环境统计工作。加强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制修订,2018年制定出台50项左右环境监测类标准。推进环境统计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任务衔接,研究修订新的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一个保障”是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环境监测系统行风和队伍建设,开展第二批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为监测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于:生态环境部

附全文:

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 “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2018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以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为重点,创新环境监测体制机制;以健全空气、水、土壤、声、生态遥感、污染源监测网为基础,不断完善“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为抓手,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以监测自动化、信息化、现代化为方向,大力推进监测新技术发展;加快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顶梁柱”作用,为落实好2018年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大动员”“大培训”“大调研”“大讨论”“大宣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成就、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深化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环境监测法规制度建设,推进环境监测条例制定。各地要积极支持环境监测改革,已完成垂改任务的要尽快理顺职责,形成并提升工作能力;尚未完成垂改任务的要加快改革步伐,通过改革增强基层监测能力和活力,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各地要加大环境监测市场培育力度,不断规范第三方监测市场,推动环境监测事业做大做强。

(三)谋划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环境保护部将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环保中心任务,深入分析当前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认真谋划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本地区环保工作实际,认真谋划本地区新时代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思路和举措,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强支撑。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完成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监测数据质量提升、监测数据联网共享三项重点任务

(一)按时完成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事权上收,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数据共享”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地表水环境监测事权上收的安排部署,2018年要在切实保障地表水采测分离机制有效实施的同时,全面完成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

加快推进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落实好《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7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1762号)要求,7月底前基本完成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环境保护部将定期督导并通报进展。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地市人民政府开展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前期建设工作,包括选址、征(租)地、“四通一平”(通路、通水、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站房和采水系统建设,以及人员驻守必需的安全防护、消防、避雷、防洪、视频监控、采暖和制冷设施等,保障正常运行。国家负责监测仪器设备配置和运维管理。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后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运维,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自动监测,实时数据国家与地方共享并公开发布。

切实保障地表水采测分离机制有效实施。落实《关于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76号),稳步推进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采测分离工作,优化监测项目和频次。发布采测分离相关技术导则和管理规定,完善覆盖采测分离全过程的技术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规范采测分离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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