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023年,我省保持持续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有效震慑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省生态环境厅整理汇总了4起打击环境监测领域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并对南昌、赣江新区、抚州、上饶4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查办案件中的突出表现提出表扬。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如下:
江西领航检测有限公司伪造监测数据案
案情介绍
2023年6月,我厅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省级帮扶中发现江西领航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航检测)出具的某份检测报告涉嫌虚假记录噪声监测位置。经现场执法检查发现:领航检测出具的某份检测报告标明的噪声监测位置与采样原始记录的实际位置不一致、总悬浮颗粒物无对应监测仪器使用记录;某份检测报告的悬浮物分析原始记录表的签字人员与实际分析人员不符;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填报了虚假的不监测原因。领航检测以上行为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第五条第(二)项“监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和第五条第(六)项“未开展监测、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的判定情形。
查处情况
领航检测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2023年8月1日,我厅将领航检测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依法主动公开,将该机构及责任人员列入信用江西平台进行失信惩戒,将违法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启示意义
将环境监测质量监管融入自行监测业务监管中,通过查阅排污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发现涉嫌监测弄虚作假的违法线索,进而延伸对检测机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也做到“无事不扰”。
湖南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
案情介绍
2023年5月8日,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对辖区某纤维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自行监测报告中废气检测项目标明为天然气锅炉且出具了检测数据,但该公司实际使用的是生物质锅炉。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委托湖南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鑫检测”)开展自行监测,中鑫检测在未进行现场采样的情况下,出具了检测报告,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中鑫检测以上行为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第五条第(六)项“未开展监测、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的判定情形。5月17日,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将中鑫检测违法线索移送至宜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查处情况
中鑫检测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规定。2023年6月14日,宜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中鑫检测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启示意义
本案中,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将线索移送给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倒逼检测机构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该案例是我省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首个环境检测机构弄虚作假案件,同时也是我省办理的首个涉及省外环境检测机构的案件。
江西贯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伪造监测数据案
案情介绍
2023年5月,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某药业公司进行自行监测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填报的2022年12月的部分自行监测数据无对应检测报告。经核实,委托单位江西贯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贯一检测)进行了相关监测指标样品的采样、收样,但在未进行实验室分析的情况下,用排污单位的账号登录平台并填报了随意伪造的自行监测数据。贯一检测还为排污单位在平台填报了随意伪造的某废气排口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等自行监测数据,但经调查核实该废气排口因工程建设等客观因素实际已无法采样。贯一检测上述行为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第五条第(六)项“未开展监测、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的判定情形。
查处情况
贯一检测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2023年11月10日,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将贯一检测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依法主动公开,将该机构及责任人员列入信用江西平台进行失信惩戒。
启示意义
目前,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并代填平台数据非常普遍。但部分检测机构出于节约时间或经济成本的考虑,在未开展采样或已开展采样但未及时分析的情况下,登录企业账号填报随意编造、伪造的监测数据。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人员通过登录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逐一核对已填报的自行监测数据是否有对应的检测报告、是否与检测报告上的数据一致等,发现违法线索进而延伸对检测机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并固定违法事实。
江西天一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伪造监测数据案
案情介绍
2023年9月,我厅在对全省企业自行监测管理系统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江西天一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检测”)的某份检测报告存在分析日期早于采样日期的明显逻辑问题。经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天一检测某份检测报告存在以下问题:原始采样记录(含机打单)的采样日期早于原始分析记录(含图谱记录)的分析日期、采样人员实际未进行采样活动但仍伪造现场监测签名、伪造送样时间、检测报告正文的采样时间与原始记录不符、采样时间与送样时间和分析时间存在时空逻辑冲突等一系列伪造采样监测活动的情况。天一检测以上行为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第五条第(二)项“监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第五条第(四)项“伪造监测时间或者签名的”、第五条第(六)项“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的”的判定情形。
查处情况
天一检测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2023年11月8日,我厅将天一检测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依法主动公开,将该机构及责任人员列入信用江西平台进行失信惩戒,禁止天一检测三年内参与我省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监测购买服务或委托项目,将违法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启示意义
通过对企业自行监测管理系统进行非现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线索后及时开展现场调查核实。自行监测管理系统为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监管提供了有力抓手,也进一步警醒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监测活动,提高检测报告质量。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典型性、震慑性、示范性作用,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涉及篡改监测数据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未按技术规范进行排放检验案、无危险废物许可证从事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非道
在当前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一些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弄虚作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为了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提升监管效能,现发布一批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领域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对查办案件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
近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利用平台数据巡查、智能监控等手段,强化科技赋能,有力惩治了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印发《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其中规定,排污单位应按照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以自动监测数据标记的方式及时审核确认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对自动监测设备故障和生产设施停运等特定情况进行说明,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排污单位发现自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监管工作,2024年8月7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
2024年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突出环境问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成功办理了一批涉举报奖励、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了一批涉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辽宁省持续优化污染源自动监测异常数据分析规则,有效提升了非现场执法能力,实现对违法企业精准打击。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示范引导作用,现公布3起“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领域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沈阳某禽业有限公司涉嫌污染
10月10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五部门联合发布《河北省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深入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虚假行为专项整治。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
近日,山西方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创公司)和西安科纳检测校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纳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依法宣判。判处方创公司罚金二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判处公司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3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处科纳公司罚金二十万元,没
为进一步加强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切实保障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全面、连续、真实、准确、有效,依据国家、省有关生态环境法规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晋城市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及处置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
为规范晋城市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信息客观、真实、有效,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90号)、《山西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晋环监测〔2018〕72号)以及国家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北区域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质量控制能力建设及质量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共分为4个包段,总预算1780万元,具体分别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高温高湿烟气分析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大流量环境空气采样器等设备;采购气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质量管理的通知,以加强对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以下简称土壤监测)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指导,督促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规范从业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1月12日,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了关于征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日前,海南发布《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围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范监测行为,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3月12日,宁夏生态环境厅召开征求意见会,就《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等6项工作文件面对面听取了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单位和厅机关处室的意见。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战、硬战、苦战。3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采取多种举措,加大治污攻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攻坚战报”以“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题,聚焦攻坚战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全面集中展示全国各省、自治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制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指南》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利用群众举报、无人机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此次
案例一、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4年4月,宜春市组织相关专家和执法骨干开展了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检查,发现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双排口车辆只插入单采样管检测并出具
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赣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危险废物领域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①:步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一、案情简介2024年4月21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小松镇石田河可见整片水域呈红褐色,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
浙江省发布2024年第九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行刑衔接):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绿剑2024、“两打”等专项行动,积极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公布第二批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供各
浙江省发布2024年第八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行刑衔接):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绿剑2024、“两打”等专项行动,积极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公布一批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供各地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举报奖励领域):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指导各地按照《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内部人举报、重奖举报等机制作用,切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和“两打”领域典型案例:今年以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给予市场主体适度容错纠错空间,督促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和守法能力,着力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同时,坚持对恶意违法重拳出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浙江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公布一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参考和借鉴。案例一、杭州市临平区某检测技术有
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为巩固成渝地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强化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共保,川渝两地生态环境部门以联合执法为抓手,深入开展成渝地区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联合印发川渝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方案,两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连续5年组织省级层面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生态环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现场执法与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精准查办一批排污许可环境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现向社会公开发布5个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对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第七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排污许可环境违法),详情如下:近年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现场执法与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精准查办一批排污许可环境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