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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8-05-15 13:5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督查督查整改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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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林业厅于 2017 年 10 月印发《关于立即停止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旅游开发等建设活动的通知》(粤林函〔2017〕573 号),责令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南岭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立即停止执行《广东南岭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1-2020)》,停止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一切与保护无关的项目建设,每天限制游客最大入园人数 2500 人,严格控制旅游范围;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乳源避暑林庄温泉大饭店及配套旅游设施已停止营业;停止修建石坑崆公路行为,2017 年初设立了生态恢复专项资金并全面启动复绿工程,封闭公路,仅作为森林防火、资源管护、生态修复和军用车辆使用,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复绿初见成效,力争 2019年 4 月底前完成公路的生态修复工作。两个石场正开展生态修复施工作业,基本完成修建截排水沟、挡土墙,以及对尾矿库淤泥清运等前期工程,全面复绿将于 2018 年初启动。乐昌杨东山十二度水省级自然保护区。依法完成对自然保护区内 6 家矿山采矿权注销工作。已安排落实专项复绿修复资金,生态复绿实施方案已审核通过,完成复绿施工 106 亩。和平黄石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存在的合水镇山塘坑石场厂房、仓库、生产线、机械设备等已全部拆除,复绿工作已完成。

惠东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受破坏区域已完成违建清拆和复绿提升工作;涉案的 7 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对惠州市林业局、惠东县林业局、县国土局、白盆珠镇政府等部门共 17 人实施问责;印发《关于解决莲花山白盆珠省级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主动做好当地村民的思想引导和稳控工作;完成《惠东莲花山白盆珠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按程序报批。

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编制《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至界定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印发出台《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印发《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800 公顷养殖塘清退方案》,加快清退进度。麻章区完成了岭头红树林保护区小区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海域使用权证的撤证工作,完成 133.33 公顷养殖场清退工作。在岭头和三合窝红树林保护小区补种红树林 270 多亩,由坡头区和麻章区负责管护工作,红树林生态恢复稳步推进。清远市英德国家级森林公园。公园内 13 个采矿点已停止生产,复绿保证金收缴工作已完成,对 3 家采矿权证到期的采矿点依法实施关闭注销。森林公园面积调整方案已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加快《英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修编工作,拟将英德国家森林公园划定为矿产资源禁采区,关闭仍在禁采区范围内的采矿点,并限期复绿。

揭阳市桑浦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已依法清拆保护区内违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和建筑物,完成复绿工作,加强巡查管理。

十九、在自然保护区管理中,有关部门违规审批问题突出。2013 年后仍为近 20 宗采矿、探矿权违规续证。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开展精准整改,分类落实处置。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核实,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 19 宗疑似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的矿业权中,实际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的矿业权有 16 宗,与自然保护区不重叠的矿业权有 3 宗,其中 1 宗探矿权因与生态严控区重叠需整改,另外 2 宗采矿权无需整改,因此,全省需要整改的矿业权共 17 宗,已全部按照注销矿业权或退出自然保护区的要求,提前完成了整改工作任务。

(二)积极推进恢复治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督促当地政府落实恢复治理工作。全省需要整改的 17 宗矿业权中,4 个探矿权完成了恢复治理任务,5 个采矿权发证以来未开采,无需恢复治理,其余 8 个采矿权已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二十、广东泰都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3 年第二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中虚报材料。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揭阳市已完成调查报告,并上报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对擅自新建的设备予以查封,揭阳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加强对泰都、国鑫 2 家钢铁企业 2#生产线项目的监管(目前2#生产线已被揭阳市查封),在国家和省没有明确处理意见之前,严禁国鑫、泰都 2 家钢铁企业开展任何违法生产活动,且不得再有任何违规新建设施及建筑物。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

(三)提请规范条件动态调整。根据前期核查情况,鉴于确认泰都、国鑫 2 家钢铁企业 2013 年申报规范条件时的资料与实际不符,按照对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动态调整的工作要求,省经济信息化委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泰都、国鑫 2家钢铁企业进行规范条件动态调整,公告的主要装备分别变更为:

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座 1080 立方米高炉、1 座 100 吨转炉,广东泰都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座 1080 立方米高炉、1 座90 吨转炉。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发布 2018 年第16 号公告,将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泰都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纳入“撤销钢铁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名单”。强化规范条件全流程管理,针对规范条件申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省经济信息化委制定《关于原材料、装备工业行业规范(准入)条件公告管理的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工作规程,严格专家管理,增强公开透明度,强化风险防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十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夏埔工业园废水废气影响周边小区,附近居民投诉不断,有关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且园区周边又有大量楼盘正在建设。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2017 年年度整改任务,持续整改。

新塘环保工业园整治以停产转型发展为主,园区第一批整治目标的 6 家企业已按期于 2017 年 9 月全面停产,第二批 18 家企业已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全面停产,截至 2018 年 2 月 10 日,顺利实现 76 家污染企业全部停产的目标。

(一)加强园区日常管理。成立工业园区整治办公室和园区业主委员会,联合镇城管、环卫、市政、整规、水务、交警等部门,开展环境卫生及河涌保洁、绿化空地及主要道路、规范道路交通及治安管理、整治乱搭乱建乱摆卖现象,全面加强环保执法巡查检查和日常管理。

(二)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印发《新塘环保工业园区域环境空气污染应急预案(试行)》,2017 年 10 月增城区环境保护局联合新塘镇、区气象局开展新塘环保工业园空气重污染应急演练,使用红外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设备辅助执法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三)新塘环保工业园整治以停产转型发展为主,广州市增城区委区政府已研究制定《新塘环保工业园及周边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实施部门每日联合执法制度,形成高压执法整治态势。

(四)推进园区周边金紫涌、细陂河、牛屎圳河涌整治。其中金紫涌一期西支涌截污管工程已进场施工,完成约 22%,二期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等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初稿编制;牛屎圳一期主涌截污管工程已进场施工,完成约 41%,二期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等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初稿编制;细陂河一期清淤工程已经进场施工,完成约 53%,二期生态修复等工程正在编制初步设计。

(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新塘环保工业园区恶臭在线监测点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编制、财局评审、中标单位的公示、合同签订及基建施工,恶臭监测设备已安装,设备正常运行中,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理所联网 24 小时公示数据,待稳定运行后正式验收。

(六)完善环境准入制度。《新塘环保工业园环境承载研究初步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新塘环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 年)》已完成大纲。

二十二、广州市曾先后投入 300 多亿元用于水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后续措施没有跟上,工作缺乏连续性,导致污染反弹,目前全市 51 条重点河涌有 35 条为黑臭水体。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017 年 3 月 23 日印发实施《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体系,落实河长2892 名;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除黑臭水体污染源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洗楼”行动;截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35 条黑臭河涌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环境保护部华南环科所评估,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初见成效”要求。2017 年新建污水管网 1194 公里,已完成 2017 年管网建设任务。

二十三、广州市“十二五”计划建设 1884 公里污水管网,实际建成 590 公里,只完成目标任务的 31%。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017 年年度整改任务,持续整改。

推进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 年)的通知》,2017 年以来新建污水管网 1194 公里,完成年度管网建设任务。2011~2016 年广州市共建设污水管网(含村镇污水管网)1890.88 公里,完成省“十二五”规划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二十四、流溪河流域全部处于广州境内,其 89 条一级支流中 46 条水质为劣Ⅴ类,干流人和断面水质由 2013 年Ⅳ类下降为2016 年劣Ⅴ类;江村断面水质长期为劣Ⅴ类。广州市对流溪河污染治理重视不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未清理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2017 年年度整改任务,持续整改。

2017 年,流溪河中下游段人和、江村断面水质除氨氮外,其余指标均优于或达到Ⅴ类

(一)通水运行龙归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竹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同德围污水处理厂(石井净水厂),完成吕田污水处理厂土建及健康城净水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开工建设石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二)流溪河流域共有 425 个行政村(社区)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围,已完工 417 个,其余 8 个正在施工。

1.白云区广佛跨界河涌整治工作。流溪河(白云段)流域内重要支涌良田坑、泥坑、旧泥坑、凤尾坑、马洞坑、两湖新坑、头陂坑等清淤工程已完工;流域内 178.1 公里的截污管道工程已完成;流域内 44 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目前已经全部完工。

2.白云区城中村治污攻坚工作。白云区共有 36 个城中村需要进行截污改造,目前第一批 21 个城中村已全部开工建设,目前总体实施进度 34%;第二批 15 个村中有 13 个的可研方案已完成编制。

3.黄埔区完成清淤工程 1 个,开展了凤凰河整治工程,工程总投资约 4.23 亿,目前工程已进场施工。新建九龙水质净化三厂和九龙水质净化一厂扩建工程,其中一厂扩建工程已进场施工,三厂目前处于征地阶段。

4.花都区基本完成流溪河污水管道工程(含莘田排洪渠截污管道)及花东镇 45 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5.从化区安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项目,89 个项目已全部完工;续建街口泵站工程管网余下约 90 米,吕田污水管网工程、流溪河(从化段温泉镇 105 国道南段延长线)治理工程、沙龙圳截污管工程已完成管网建设。

(三)印发《流溪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方案》,根据方案进行“洗楼”(对支流排污口及污染源进行摸查),共摸查建构筑物358003 栋,摸查总面积 14465.2 万平方米,共发现各类污染源11452 个,已关闭或处理污染源 1000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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