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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榆林印发《榆林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榆林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按照《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根据《榆林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任务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四项政策、打好六场硬仗,落实八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明显下降,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榆林城区优良天数达到297天,优良率达到81.4%,细颗粒物(PM2.5)浓度稳定保持35微克/立方米以下,各县市区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浓度达到考核要求。
二、强化四项政策
(一)强化源头管控。积极配合省上完成陕西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时按照榆林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完成“三线一单”,加强源头管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
资源规划局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强化错峰生产。根据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重点区域工业企业实行错峰生产。在夏防期间(6月1日至8月31日),重点针对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实施限产。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重点针对水泥、砖瓦窑、陶瓷、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实施限产停产;列入限产名单的企业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限产的装置、时间及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报相关部门备案。(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三)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四)强化应急减排措施。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订应急减排清单,提高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不低于10%、20%、30%,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参与)
三、打好六场硬仗
(一)打好结构调整仗
1.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依法依规加大落后行业产能淘汰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参与)
2.强化“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完善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对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划,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坚决杜绝新建“散乱污”企业建设,防止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3.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发展提质增效。完善修订园区规划环评,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产业区进行全面整治,开展“三废”排放达标改造,解决工业集聚区环境污染问题。完善园区集中供热、废水处理、废渣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循环产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二)打好工业污染治理仗
4.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严格落实《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开展深度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企业必须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引入社会化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鼓励企业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涉气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5.推进污染治理升级。火电企业按照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石膏雨、有色烟羽治理。30万千瓦以上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万千瓦以下的火电机组按照煤耗、节能、环保、安全等规范指标要求,制定淘汰关停计划,2019年底前关停一半,2020年底前全部关停;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对建材、冶炼、金属镁、兰炭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开展兰炭升级改造治理试点。推进物料(含原煤、废渣)储存场环保型标准建设,规范装卸、运输、转移等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治理。建设工业企业厂界扬尘监控及配套的智能降尘系统,企业扬尘排放情况与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进行联网,扬尘污染超出排放限值自动启动降尘系统进行降尘,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车台,对出入厂区车辆进行冲洗。(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参与)
6.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以冶炼、建材、兰炭、金属镁、化工等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业炉窑的排查力度,完善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开展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7.实施VOCs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整治工作。在煤化工行业全面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逐步开展兰炭企业VOCs治理,完成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完成汽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完成餐饮油烟治理,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重点企业要安装VOCs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自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重点工业园区要建设带有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的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开展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与检测,加强执法常态化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执法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三)打好煤炭管控仗
8.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止在禁燃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高污染燃料设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9.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市不得新批、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现有10蒸吨以上锅炉达标改造。加大燃煤、燃气锅炉改造力度,完成榆林城区、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内和所有工业企业的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完成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监测调查,开展低氮燃烧改造。全市所有锅炉满足新修订的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10.深入推进散煤治理。积极推动采取“煤改电”“煤改气”等措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强对居民住户、餐饮门店、停车场、修理厂、洗车行、建筑工地、建材市场、农贸市场、加工作坊等重点领域的散煤治理。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坚持“宜煤则煤、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热则热”的原则,加快推进电能供暖、天然气供暖和热电联产等清洁供暖项目建设,提高清洁能源供暖比重,构建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参与)
组织开展燃散煤燃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洁净煤符合标准。以洁净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四)打好清洁能源替代仗
11.推进清洁取暖。榆林城区、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20%。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对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进行清洁化改造。(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参与)
12.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加快电网升级改造,优化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发电上网,用尽用好清洁能源。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参与)
(五)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仗
13.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以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转铁”和集装箱多式联运为主攻方向,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参与)
制定过境重型柴油货运车辆避让绕行榆林城区方案,通过限制性措施和经济激励政策,减少过境机动车辆尾气污染。(市公安局牵头)
14.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完成2019年营运柴油货车和老旧燃气车辆淘汰任务。(市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对未列入淘汰名单的老旧柴油车开展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老旧车辆安装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装置,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同时应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公安、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15.加快车辆结构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条件。(市工信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16.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当到经审核认定有污染治理能力的维修企业(M站)进行维修治理。(市交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参与)
强化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推进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有效结合,对不达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市公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参与)
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加强市、县两级在用机动车尾气检验和监管平台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认真落实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资质认证后监管,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17.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和超标排放执法取证能力、机动车污染排放执法防控监管及相关市级平台建设、完善和升级等工作。通过采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限行、禁行等手段,倒逼排放不达标等老旧高排放机动车加快淘汰更新。开展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机场巴士)、货运车等高排放车辆的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监督抽测。加强对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18.加快油品质量升级。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确保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19.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六)打好扬尘治理仗
20.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地要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国三标准。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市住建局牵头)
实现渣土运输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辆要密闭并符合现行在用车排放标准。新投入运营的渣土车必须为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在主城区文化路、富康路、沙河路、校场路等路段设置渣土车检查点,严厉打击不密闭,带泥(尘)上路、沿途抛洒的渣土车,一经发现,收回其道路通行许可证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市执法局牵头)
21.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每年新增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不得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年底前,榆林城区基本达到70%以上,各县市区基本达到60%以上。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治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市住建局牵头)
对国省干线道路扬尘污染进行持续整治。对国省干线重要路段进行加密清扫,榆林城区东过境线、北过境线、西过境线等重点路段实行机械化清扫,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减少扬尘污染。(市交通局牵头)
22.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能源局等参与)
23.控制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榆林城区、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深入推进裸露土地覆盖行动,建立动态管理清单,所有裸露土地优先进行植被覆盖,不具备植被覆盖条件的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市资源规划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执法局等参与)
四、强化八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的原则,细化任务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同时要完善部门和政府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强化表扬激励,对庸政懒政怠政的严肃追责问责。(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城乡散煤治理、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高排放车辆淘汰、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对策研究等项目。(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按照大气污染季节特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春季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VOCs污染治理、秋冬季开展秸秆禁烧、工业窑炉排放、燃煤散烧等环境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等参与)
(四)开展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县市区及部门,要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强化督察问责。(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五)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县、乡镇(街道)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六)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合理扩增、科学设置县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对榆林城区和其他臭氧污染严重的县市区及工业园区,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全部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七)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建立“一市一策”“一县一策”工作机制,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大气污染物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精准度,实现对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情况的靶向管控。推进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等重点项目,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需求,加强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开展沙尘天气应对研究,深化VOCs全过程控制及监管技术研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八)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或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由市政府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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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3-2024年冬春季部分重点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2023年11月1日-2024年3月31日期间,全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均要错峰生产150天,时限内未完成错峰生产的天数在2024年底前补足。钢铁、焦炭等行业,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错
3月18日,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被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29418.382574万元。项目招标人为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概算总投资433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824万元。计划工期610日历天。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原厂区预留用
近日,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投资总额43381万元,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7900万元。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原厂区预留用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7万m3/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具体内容包括:新建A0生物池1座、配水井及污泥泵房1座、二沉池3座、中间提升泵房及磁混凝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榆林光伏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2条日产1000吨光伏压延玻璃生产线)第二期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启动了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2017年以来,榆林市市先后申报获批了榆神工业区、神木“飞地经济”示范区、靖边综合能化园区、榆横工业区、府谷高新区五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是全国获批试点最多的地市,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月15日,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获生态环境部批复。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占地及总投资:项目分北区和南区,北区占地面积为62.67h㎡,南区占地面积为1016.3
11月22日,据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消息:该行于11月20日向榆林农商银行发放陕西省首笔“碳减排支持工具”专项资金423.83万元,支持陕西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据了解,人民银行于2021年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20
延长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炼油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陕西延长石油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位列第一名,报价4999.8703万元。榆林炼油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包括1#、2#装车区、储罐区三个区域油气回收设
11月8日,陕煤集团与榆林市政府在榆林举行座谈会,双方围绕深化政企务实合作、共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做好稳增长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榆林市市长张胜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向喜,副市长徐刚;陕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文琪,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赵福堂,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世斌参加座
日前,榆林化学公司400万吨/年CCS示范项目40万吨/年先导试验项目榆碳1井顺利完井,刷新了国内最长密闭取芯纪录。CCS即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榆碳1井顺利完井标志着陕煤集团在落实国家“双碳”政策,推动煤化工产业向绿色低碳发展迈出重要一步。榆碳1井是啥?榆碳1井是榆林化学公司开展CCS项目所承钻的第
9月4日,陕西省能源局正式公布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龙源电力获陕西榆林200兆瓦风电项目开发指标。该批项目分别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靖边县和绥德县境内,区域风资源优良,建设条件便利,规划安装32台单机容量为6.25兆瓦的风电机组。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发电量4.6亿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8月5日,由陕建十三建集团承建的榆林定边300MW风电项目混凝土塔筒管片正式开工生产。据悉,该项目整体设计高度为160米,其中混凝土段高度131米,设计强度为C80,按3.64米的高度分为36段,分为整环、两分片和四分片三种形式,无论是塔高、砼强度均为西北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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