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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全文)

2014-06-24 16:22来源:环保部网站关键词:危险废物处置废气污染流化床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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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废物 hazardous waste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 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液体或其他形态的废物。

3.2 焚烧 incineration

是指在氧气充足的情况下,使物质燃烧,彻底氧化、产生热量的化学过程。

3.3 安全填埋 secure landfill

是指对危险废物在安全填埋场进行的填埋处置。

4 处置技术适用性及选择

4.1 废物处置技术分类

4.1.1 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可分为预处理技术和处置技术。

4.1.2 危险废物预处理技术包括物理法、化学法和固化/稳定化等。

4.1.2.1 物理法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和萃取等。

4.1.2.2 化学法包括絮凝沉降、化学氧化、化学还原和酸碱中和等。

4.1.2.3 固化/稳定化包括水泥固化、石灰固化、塑料固化、自胶结固化和药剂稳定化等。

4.1.3 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包括焚烧处置技术、非焚烧处置技术、安全填埋处置技术等。

4.1.3.1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包括回转窑焚烧、液体注射炉焚烧、流化床炉焚烧、固定床炉焚烧和热 解焚烧等。

4.1.3.2 危险废物非焚烧处置主要包括热脱附处置、熔融处置、电弧等离子处置等。

4.1.3.3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包括单组分填埋处置和多组分填埋处置等。

4.2 危险废物处置技术适用性

4.2.1 预处理技术主要适用于焚烧、非焚烧、安全填埋等危险废物处置行为前的预处理过程。

4.2.2 焚烧技术适用于处置有机成分多、热值高的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的形态可为固态、液态 和气态,但含汞废物不适宜采用焚烧技术进行处置,爆炸性废物必须经过合适的预处理技术消除 其反应性后再进行焚烧处置,或者采用专门设计的焚烧炉进行处置。

4.2.2.1 回转窑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高浓度有机废液、液态有机废物、粒状均匀废物、 非均匀的松散废物、低熔点废物、含易燃组分的有机废物、未经处理的粗大而散装的废物、含卤 化芳烃废物、有机污泥等。

4.2.2.2 液体喷射炉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高浓度有机废液、液态有机废物、低熔点废物、含卤化芳烃废物等。

4.2.2.3 流化床主要用于处置粉状危险废物,也可用于处置块状废物及废液。

4.2.2.4 固定床炉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粒状均匀废物、非均匀的松散废物、低熔点废物、含易燃灰组分的有机废物等。

4.2.2.5 热解炉主要用于处置有机物含量高的危险废物。

4.2.3 危险废物非焚烧处置技术应根据技术特点和被处置废物的特性进行选择。

4.2.3.1 热脱附技术适用于处置挥发性、半挥发性及部分难挥发性有机类固态或半固态危险废物,可用于处理含有上述危险废物的土壤、泥浆、沉淀物、滤饼等。

4.2.3.2 熔融技术适用于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等。

4.2.3.3 电弧等离子体技术适用于处置毒性较高、化学性质稳定,并能长期存在于环境中的危险废物,特别适宜处置垃圾焚烧后的飞灰、粉碎后的电子垃圾、液态或气态有毒危险废弃物等。

4.2.4 安全填埋处置技术适用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除填埋场衬层不相容废物之外的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性质不稳定的危险废物需经固化/稳定化后方可进行安全填埋处置,但有机危险废物不适宜采用安全填埋进行处置。

原标题: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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