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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试行)》

2014-09-01 08:4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源环境保护空气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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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2 非工业源

非工业源排放清单要求至少为地市或区县分辨率,污染物应至少包含SO2、NOx、CO、颗粒物、VOCs 和NH3。非工业源排放数据涉及行业应至少包括居民源、道路移动源、非道路移动源、无组织扬尘源、人为VOCs 挥发源、植被排放源、农业源、生物质燃烧源。非工业源排放清单主要通过排放系数法核算:非工业源排放量=排放系数×活动水平。具体可依据我国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规范进行编制。若我国尚无相关规范,可参照国外排放清单编制指南进行编制,具体编制方法参见网站(http://www.epa.gov/ttn/chief/ap42/index.html)。非工业源排放清单核算所需排放系数可通过文献调研或本地化实测获取。所需活动水平数据主要包括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年均行使里程、道路类型、道路长度、道路尘负荷、道路车流量、道路平均车速、加油站汽油柴油消耗量、居民生活燃料消耗量、秸秆柴薪量、植被面积、牲畜数量、化肥使用量、溶剂涂料使用量、建筑施工面积、裸地面积等。活动水平数据获取方式有以下三种:1. 查阅各地统计年鉴、经济年鉴、行业年鉴;2. 通过与统计部门、交管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建设部门合作收集详细信息;3. 对于方式1、方式2 中无法获取的信息(如道路尘负荷),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测试等方法进行信息收集。非工业源排放数据包含信息见附录B 表B.2。

4.1.2 目标区域外污染源排放清单

目标区域以外的周边区域网格排放清单可自行计算,或参考目前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具体见网站(http://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1352231012007

285,www.meicmodel.org/)。

4.2 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收集目标区域内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该数据用于数值模型的模拟结果验证。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时段应在模型模拟时段范围内。数据信息包括监测点名称、监测点经纬度、监测点颗粒物浓度、SO2 浓度、NO2 浓度。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形式为污染物浓度监测的小时值或日均值。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包含信息见附录C 表C.1。

第五章 基于常规污染物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分级技术方法

5.1 分级所涉及污染源种类

涉及分级的污染源应根据目标区域当地实际污染源情况与管理需求确定,一般应包含所有可控的人为污染源。建议应包括电力、冶金、建材、化工、其它工业、居民面源、无组织扬尘(交通扬尘、施工扬尘、裸地扬尘、工业无组织扬尘)、无组织VOCs排放源、生物质燃烧等。根据各地区环境管理要求,工业源既可以细化至某一行业(如电力、冶金、建材、化工、其它工业等),也可以细化至具体污染源(如某企业)。

5.2 污染源空气质量影响敏感因子计算

5.2.1 污染源空气质量影响模拟

利用指南推荐模式计算目标区域内不同排放源对区域空气质量浓度的平均贡献,该结果应是长期或某一季节模拟结果的平均值,分别用于长期或分季节的污染源分级。对于长期模拟,建议模拟时段至少包含近三年内两个年份的春、夏、秋、冬四季的代表月(建议选择1、4、7、10 月),对于分季节模拟,模拟时段应至少包含近三年内两个年份的季节代表月;计算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时,模型受体点(或评价点)应均匀分布于目标区域中,或采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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