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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上半年环境行政罚款431起

2014-09-12 10:05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王诺 朱晓晨关键词:脱硝设施污染防治燃煤锅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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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近日公布了2014年上半年行政处罚情况,全市环境行政罚款431起,罚款额千余万元,主要集中在建设项目类违法行为、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水和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方面。 今年上半年,青岛市环保局组织力量,集中开展环境执法大会战、饮用水水源地集中检查、建设项目监察等专项行动。采取约谈政府领导、突击检查暗查、督办等方式,督促辖区政府开展综合整治。

青岛市制定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开展五大类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一是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进行全面监察;二是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三是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继续巩固医药行业专项整治成果;四是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治冒黑烟及无环保标志等环境违法车辆,加强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五是认真查处环境信访和媒体报道的突出环境问题。

近日,青岛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等部门,在全市掀起新一轮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兵分三路,突击检查36家大气排放企业、重金属排放企业、医药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14家加油站油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原标题:建设项目违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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