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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入急需加强绩效评价

2014-11-25 10:12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陈亮关键词: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环境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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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入绩效评价进展和成果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政府绩效管理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党的十六届三中、十七届二中全会分别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新预算法也以法律形式明确要求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近年来,财政部不断深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相继出台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

自2004年起,财政部相继选择了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试点,如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污水处理国债专项等。随后,在各部门、各地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各部门、各地都认真贯彻国家和财政部的要求,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预算绩效管理,在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宣传发动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环境保护领域,按照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提出的严管钱、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绩效评价工作做到了规定动作有成效、自选动作有特色,在做好财政部选定的绩效评价试点、中央环保专项绩效评价的同时,从2012年开始连续3年对所有部门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在国内率先对部分全球环境基金(GEF)赠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2012年,环境保护部获得财政部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考评一等奖。

首先,财政部门支出试点、中央环保专项绩效评价稳步开展。

环保财政支出主要来源于财政收支分类科目中设立“211环境保护”的科目支出预算和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前者是每年环境领域财政支出的重要保障,后者是通过中央专项资金带动地方配套、企业和公众自筹资金。环保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始于2007年,主要开展了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两方面的工作,颁布了《国家环保总局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2008年,根据财政部关于项目清理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对部门预算中零碎、散乱和交叉重复的项目进行整合。2009年~2011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通过选取第三方机构,每年选取两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中央设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是中央政府对环境保护投入的主要渠道,对引导地方财政、企业、社会的环境保护投入起到了积极作用。已批准的十几个环保专项,主要根据不同领域、区域和环境要素而设定。目前,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已陆续对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中央农村环保专项等开展资金核查和绩效评价。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效益及绩效评价资料报送情况等方面,找出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决策与管理制度、改进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专项资金项目发展中的引导作用提供决策参考。

其次,覆盖全范围的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有序推进,国际赠款项目绩效评价成果显著。

2012年,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环境金融咨询服务中心,连续3年(2012年~2014年)对所有83个部门预算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评价。涉及环境保护部14个司局和29个派出单位及直属单位,项目资金总额约11.69亿元,涉及大气、水、重金属、化学品、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国际合作与履约等领域。

原标题:环保投入急需加强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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