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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需求转化为市场需求仍具挑战

2014-12-31 11:10来源:中电新闻网作者:邹春蕾关键词:新环保法排污许可证环境违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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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剩不足24小时,时间指针就将迈向2015年,而我国环境治理也将伴着新年的钟声正式迎来新纪元———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生效。

在12月9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环境状况做出“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的判断后,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正式出台,无疑对阻止中国碰触环境“天花板”具有重要意义。

短期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并重

新环保法涌现出诸多亮点,也蕴含着更多的智慧。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环保部评估中心专家顾明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着重提到了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转变。“与以往相比,新的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项目和开发利用规划都要做环境影响评价。”据他介绍,以前更多的是针对某个单独项目的环评,今后则更加强调规划层级的环评。例如,国家规划部门规定每个火电项目取得路条后才能开展前期工作和接受环评。而接下来可能就会针对每个省份的装机容量、市场预测等情况划定一个“大盘子”,这个盘子往哪里布置、采用何种选址策略及环保控制措施等都会放到规划层级的环评中去优化、调整。

其次,新环保法强调排污企业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否则排污行为就属于违法。

“这种转变表现为过去的偏向于前期规划和环评,将过渡为前期规划、环评预防和后期末端治理、排污许可并举。加大后端的治理和监管,能够更好地控制排放,减少污染。”顾明说。

另外,与旧版环保法相比,新环保法真正做到了强调“法治”的权威。表现最为明显的,是其显著加大了对排污行为的惩治力度。

根据新环保法相关规定,对于违法违规企业,将面临“按日计罚”的巨额经济处罚,以及限产停产、查封扣押、关停等行政处罚。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也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十日至十五日拘留或五日至十日拘留。

新法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惩罚力度,且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的执法权力,将极大地扭转过去由于监管不严和惩罚力度不足导致的“有法不依”、“罚后再来”等现象。

且这种惩治将违法企业和地方政府捆绑在一起,避免地方政府为了业绩对企业排污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新版环保法调整了对地方官员业绩考核的导向,进一步强调了环境责任对于官员执政的重要性。环境对地方“一把手”执政稳定的重要性显著提升,将有望从根本上转变发展观,从而形成真正有利于环保的外部环境。

“新环保法制定了很多很严厉的措施,这足以反映我国环保工作在一下阶段的方向。但这些措施涉及范围广,而有些问题已属痼疾,因此要真正落到实处并见到成效还需要一段时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行业研究员卢华权向记者表示。

这很真切地反映了一个现实,即一部严格系数加大的环保法并非 “万能药”,必须依靠排放标准、经济支持、管理措施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才能真正发挥效用。据顾明介绍,几乎在新环保法颁布的同时,《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也出台,要求火电环保设施运行按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进行考核。“技术上的措施和管理上的机制能够合拍显得非常重要。环保必须做到短期立竿见影的措施和长期的制度建设并重。”顾明说。

事实上,10月17日~26日,环保部已制定了 《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4个配套文件,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的就在于要与新《环境保护法》一起组成环保“组合拳”。

原标题:中电观察:环境需求转化为市场需求仍具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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