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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水业市场年度盘点

2015-01-06 13:28来源:E20研究院作者:井媛媛 苏倡关键词:水十条污水处理水业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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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政策下效果指标取代工程规划

以前我们所做的“十一五”、“十二五”规划都是工程建设规划,是计划经济思路下,对项目、对钱的规划。新《环保法》赋予了公众的环境监督权,而公众对于水环境的监督,例如河道,不再以COD是否达标等指标性规划为依据,公众看到的是水的直接质量,在公众的影响下,政府对于环境的治理已从规划性指标逐步转向效率指标,使百姓能够直接感知到的环境效果,对环境治理效果进行监督,因此我们又称为效果导向时代。

即将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亦具有新一届政府的痕迹,即面向效果的政策。《水十条》本身是一个目标性规划,其核心是要求在一段时期内,改善水环境。是环境政策从指标性环保向效果性环保转变的一个跨越。对于推动面向效果的合同环境服务、综合环境服务企业的成长,具有重大的意义。

需求政策下排放标准“自主提升”

环境监管严格对于环境企业来讲是在加大风险,当企业所承诺的排放标准不达标时,会产生一系列类似于行政的排放风险。因此,很多低成本低质量的技术路线将被淘汰,在原来被认为是高标准不经济的技术路线,将在严格的监管之下变得经济,风险在驱动产业技术经济的变化。

而在效果指标导向逐步形成的过程中,治理企业为了达到可达标的效率,会自发的进行技术研发以及经济的投入,提高排放标准。因此在环保产业新常态下的排放标准提高与以往提标改造的驱动因素不同,原来的标准提升是被迫性的、强制性的,因此企业会存在侥幸心理,应付上级检查;但新常态下的排放标准的提升是自发性的,是在监管趋严、依效果付费的背景下,企业为了能够达到付费标准而自发形成的,是市场机制调节的结果。

需求政策下产业三维结构形成

在新《环保法》实施后,信息公开将成为产业需要关注的另一重点。新法利用第五章的内容,对公众参与及信息公开进行了明确。对于产业界而言,目前信息不公开是合法的,但是新法实施后,短期内,地方政府要出台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各地有多少排污点、排多少,不是只有环境监测部门才能知道,老百姓也有权知情。

近期出台的与新《环保法》配套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要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年要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通知》中再次强调了群众参与的权利。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底发布的《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显示出来政府对于群众意见的高度重视,以及“三维市场”(政府、企业、群众)的逐步形成,群众不再只是简单的信息受众体,社会行为已影响到政府决策层面。

交易政策

交易政策指在环境治理产业链上,各主体之间在产生相互关系时所遵从的政策,例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即讲的是政府与治污者之间的关系;付费机制、第三方治理讲的是排污者与治污者的关系。

原标题:2014年中国水业市场年度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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