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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环保执法大检查发现12家企业存超标排放

2015-02-03 09:47来源:嘉兴日报作者:陆成钢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违法行为排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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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下旬至今年1月中旬,环保部门在浙江省嘉兴市范围内开展了重污染企业冬季环保执法大检查行动。记者昨天从嘉兴市环保局了解到,本次执法大检查共对有污水排放的95家企业进行采样检测,有83家达标排放,12家超标排放,达标率为87.4%。污水排放达标率高于往年,未发现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污水排放达标率高于往年

据介绍,本次行动对全市重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特别是污水处理厂、联合污水厂入网浓度较高的泵站上游纳管企业、在线监控数据不能稳定达标企业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检查企业120家。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全市环保部门通过对企业主进行《新环保法》的宣传和培训,各企业主的环保意识均得到明显提升;再加上本次检查行动前,环保部门采取“告知执法”方式,使得企业主不敢放松警惕,更加守法自律。故本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在冬季气温低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不良条件下,污水排放达标率仍比往年有所提高。

已立案调查,拒不改正可按日计罚

尽管如此,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执法大检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企业未执行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二是部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要求。有些企业,特别是水量少、较难采到水样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工艺简单,难以达到排放要求。三是个别企业环保管理不规范。

目前环保部门已经要求各地,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放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一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市环保局同时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所有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制度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排查和清理,并按省环保厅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和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据介绍,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环保法由于增加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条款,加大了处罚力度,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新环保法设计了“按日计罚”。这意味着,排污企业违法排污后,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按照违法的天数计算罚款,上不封顶,直至罚到企业改正为止。

另外,自2013年6月19日起施行的“两高”司法解释明确了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对于具有这14种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原标题:冬季环保执法大检查发现12家企业存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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