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评论正文

新环保法来了“重典治污”还需打通哪些梗阻

2015-02-06 14:55来源:半月谈作者:史卫燕等关键词:环境保护法水污染大气污染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厘清责任标准、提高违法成本,期盼再给力

安徽马鞍山市环保局局长汪金煌表示,相比过去,新环保法强化了环境保护的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按照职权履行环境管理职责。这从政府管理层面确立了监管责任体系,也有利于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厘清环境管理职责,确保依职权尽职履责,在环境管理的具体事项上也将有利于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的完善。

采访中,一些环保官员也表示,新环保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但对于政府如何负责仍然没有细化。行政区域环境质量优劣情况都缺乏衡量标准,且对于一些环境质量变差的区域,其行政首长承担何种责任?这些情况都有待细化,否则法律很难“接地气”。

违法成本太低,守法成本高,也一直是环保痼疾。此次,新环保法出台,基层环保官员一致认为新法实施按日计罚、不设上限罚款、甚至可问责刑事,对污染企业有比较大的震慑作用。

江苏连云港市环保局局长韦怀余对半月谈记者说:“以前,对很多企业来说,直排就获利,比如,违法成本就是10万元,最多30万元以下。有些企业欢迎罚款,因为罚了就合法化了,可以放心排污。现在有一天算一天,一天10万元,两个月就是600万元,这无疑是一大震慑。”

不少基层环保部门负责人认为,新环保法加大了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大幅提高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地位,对于形成环保新格局有着较大作用,但新环保法的一些规定仍有待进一步细化。

“目前新环保法的法律边际尚不明确,比如公众较为关注的‘按日计罚’问题,怎么罚,标准是什么,何种行为算拒不执行?尽管新环保法看着很‘解气’,但目前法律边界仍需要进一步明确,建议出台新环保法的实施细则,这个实施细则需可操作性。”广西河池市环保局局长覃献生说。

采访中,一些环保官员还提到,新环保法规定污染企业触犯刑律将承担刑事责任,但尴尬的是,现行的刑法中尚无与新环保法相对应的条款,无法具体实施。

执法利剑在手,能力建设亦要跟上

湖南省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副主任刘帅指出,尽管有了新环保法这个利器,但环保部门的环保监察能力、监察队伍远远无法适应当前环境监管需要的现象仍广泛存在。环保监察队伍普遍是上世纪90年代的水平,但需要监管的企业数量、监管范围却大大增加。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为应对目前的环境形势,需要大量的基层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但基层环境监测队伍普遍人手严重不足,往往五六人管几千家企业,管理难度极大。

广西环保厅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汪剑灵反映,县级环境监测大队人员在2至3人的情况下,需要负责全县上千家企业,是普遍现象。由于编制不足,目前很多县级环保部门的工作经费几乎全部来自执法,影响执法公正性和严肃性。

原标题:新环保法来了,“重典治污”还需打通哪些梗阻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保护法查看更多>水污染查看更多>大气污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