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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是环保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2015-06-23 09:24来源:中国环境网关键词:环保部门环评内容环保对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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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刘薇建议,修订环评法时,只保留对有重大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类和有轻度影响的报告表类项目的审批规定,将对环境影响很小的登记表类项目改为非行政许可性备案。这样不仅能够大幅减少环评审批数量,突出管理重点,提高工作效率,也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节约行政成本,减少权力寻租,促使基层环保部门把有限的力量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承接好上级下放的项目。

环评与行政权力脱钩,使环评机构和环评专家真正成为独立的第三方,是环评制度改革至关重要的一步。环境保护部所属事业单位的8个环评机构,今年将率先全部从环境保护部脱离,目前各项工作正按部就班进行。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崔书红认为,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关键要提高环评制度的有效性,核心是简政、服务、指导和创新监管手段,重点在创新环评管理方式。

目前,与环评管理减负相配套的修订环评导则等技术瘦身工作已经启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地下水导则》和《技术评估导则》已基本修订完成,修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环评文件内容将明显优化。

刘文祥认为,技术管理是目前的薄弱环节,是做好放管结合的重要手段之一,目标是建立尺度统一、精细化技术管理体系,实现分类指导和管理。他建议,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制定尺度统一的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做好分类指导。他还建议,落实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的联动机制,研究制订不同层级规划环评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环评文件优化的管理办法,推动项目环评文件的科学、合理、简化。

简政放权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环评审批权限的下放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缩短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在下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值得关注。

有些地方片面理解简政放权,下放力度过大,节奏过快,基层监管水平和承载能力不足,缺乏配套的指导措施。如有的省将环境保护部下放的轨道交通、扩建机场等项目环评审批进一步下放到市级;有的省95%以上项目都下放到地县,有的地方甚至将环评审批下放到街镇(法律规定环评审批权限最低到县)。

对此,刘薇认为,这种“卸责式”的下放容易造成“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影响环评作用的发挥,甚至容易使环评把关流于形式。

对此,大家认为,环评在“瘦身”的同时,还应该“强身”,加强对其监督和管理。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加强环评监管及环评队伍建设。环评队伍包括评审专家、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以及审批人员、审批机关等,在环评工作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环评队伍管理改革应整体协调推进,建立环评队伍责任清单,分类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构建环评惩戒体系。

刘文祥介绍说,即将实施的新资质管理办法对环评工程师和评价机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新办法有效实施,在研究制定配套细则方面首先要严格市场准入,细化审核,对于发现的问题坚决查处曝光。其次要将环评质量审查作为重点,强化环评人员和机构的监督管理,研究建立环评质量考核的指标体系。最后要支持培养一批环评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定期对它们开展评价工作。

崔书红认为,环评机构资质申请除满足环评工程师数量要求外,还应具备独立开展环评工作的技术装备条件。要探索建立环评工程师对环评报告书质量承诺制度,强制环评工程师全程亲自而非牵头组织编制环评报告书。创新人员管理机制,允许在一个机构中从业的环评工程师跨机构开展环评报告书编制。同时,实行严厉的惩戒和责任追究。

原标题:改革创新是环保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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