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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环境执法天价罚单后的倒打一耙

2015-06-26 15:37来源:环境工程微信作者:微微一啸关键词:新环保法大气污染按日连续处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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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背后

一方是肩负监管与执法重任的环保局,一方是“民怨”成灾的污染大户。如果我们只是看到了一官一商对簿公堂的喧闹,那么类似的剧情则不免走上争相效仿而泛滥成灾的歧途。

《中国青年报》6月17日发布了一篇题为《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斥环保局:不是你的事你少管》的报道,报道称“记者获得的材料中表明,咸阳市委市政府对此的处理意见是,咸阳市环保局派出专家到工厂,帮助企业完善环评手续,解决环保设施完善问题,长武县委县政府则尽快推进企业堆渣场建设和周边群众搬迁工作,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报道中还引用了一些人的观点,如“一个贫困县,能有一个50亿元的项目,这意味着啥啊?那是财神爷啊!”。

看罢这几行文字,我们不难发现这其中隐藏的两个问题:其一,发展观;其二,政府角色定位。如果第一个问题拿捏不准,第二个问题也会把各方搞得疲惫不堪。经济发展对一个渴望脱贫致富的地方来说是何其重要,然而,在不计代价求索财富的过程中才切实发现,公众不仅要财富,而且更需要健康。

法治的能量

新环保法面世以来,各方都还处于一个磨合、适应、探索的过程。政策法规制定者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的框架体系,让投机者无可乘之机;执法者要学习并熟练掌握新的执法技能,以避免执法瑕疵;生产者要对照新规矩进行自我完善,对于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总之,环境法治之路任重且道远。

过去那些任性惯了的企业,对新法的出台很不习惯。企业在适应新法的过程中,应该是从学规矩、守规矩的角度出发,而不是千方百计找空子、钻空子。

娇子是如何养成的,娇惯之人最清楚。政府既作经济决策,又作环境决策,个中矛盾,最终还是要回到法律的框架之下。

毕竟,新环保法虽初出茅庐,但决不是用来作壁画的。法治的能量,超乎你想象。

背景链接:

环保部近日向媒体通报了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其中,陕西省咸阳市环保局对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拒不改正问题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金额为1580万元。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个案罚款数额最高的一笔。

但正是“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人民日报》6月15日刊文披露,对该企业的环境执法并非一帆风顺。

《人民日报》称,陕西长武县环境监察大队有关陕煤能的执法卷宗半年开了三大本,却难以将其停产。长武县、咸阳市、陕西省三级相关部门的相关部门要求该企业整改或停产整顿等,但企业持续违法生产。

原标题:反思:环境执法天价罚单后的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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