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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天价罚单”能否遏制企业“任性”?

2015-07-01 16:06来源:新华网作者:薛天 石志勇关键词:新环保法脱硫脱硝大气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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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好比一个人没有考取驾驶证就开车上路了,哪怕你没有闯红灯、超速,难道就不违反交通法吗?”商星说。

对于这一点,企业的说法是他们已经多次向环保部门报告,希望能够通过新项目的试生产批复,但一直拿不下来。

记者了解到,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的长武县二甲醚化工项目,于2006年一期就开始筹建,预计投资超过82亿元。2008年,该项目正式开工,原计划一期建设周期为两年半,但不久二甲醚市场陷入低迷,所以企业的后续设备建设和生产方向都由生产二甲醚转变为更畅销的甲醇。

“当时觉得甲醇反正是生产二甲醚的原料,直接生产就是变更一下手续的问题,应该很快就能完成。”陕西煤化能源集团综合部经理胡杰说,“结果发现按照相关规定甲醇在原有的生产许可中是原料而不是产品,如果想要变更,就得重新做环评,重新拿到手续。”

实际上在重新审核的过程中,国家已经更加严格的环保要求让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轻轻松松”拿到许可的想法落了空。因为存在厂区围墙500米、硫化处理设施900米范围内仍有居民等一些列问题,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一直拿不到合法生产的手续。迫于经营上的压力,该企业最终选择了“非法”情况下的试生产。

“但无论有什么样的理由,在法律的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该是一个最起码的前提。既然环保法上有相应的要求,企业就得去遵守。”商星说。

在撤销了起诉、缴纳了罚款、停止生产后,陕西煤化能源集团表示将积极整改。据介绍,现在企业相关的环保设备都已经到位,针对噪音、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的处理设备也都调试,在下一步拿到了手续,正式开始试生产后,将配合环保部门工作,一次性处理好污染的各项问题。

环保执法环境趋严企业不可再“任性”

据长武县工业园区副主任贺宏科介绍,现在长武县正在开展厂区周边的群众的搬迁工作,目前已开始进村入户征求群众意见。而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需要建设的运渣场、灰渣填埋场项目现在也正在报批。

“我们也在积极帮助企业拿到开工生产的相关手续,并且会在企业正式开工后持续对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让周边的群众能够满意。”咸阳市环保局局长助理耿云鹏说。

“罚款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的目的还是希望能够帮助适应新环保法的新要求,帮助企业进行整改。如果下一步我们的环保要求有了新的提升,那么作为环保部门,我们还会给企业提供专项经费补贴,帮助企业进行环保设备的升级。” 耿云鹏说。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国各环保部门针对拒不整改的污染企业进行处罚的消息不时出现,其中不乏有体量巨大,对地方经济发展影响深远的企业因排污不达标而遭受处罚。

一些环保部门干部认为,一些大型企业尚未转变过去的思维方式。“遇到基层环保部门执法,仍然像过去一样不当回事,觉得自己能够通过关系和人脉去疏通,没有意识到新环保法背景下,污染已经成为了全社会的公敌。”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认为,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环保违法违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说明各地环保执法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事情做好。但还有一些企业对于新环保法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有的企业还存在观望的心态。所以今后在强化执法的同时,还是要强化企业对于新环保法的学习。要让企业不能再有那种观望、摇摆的心态,切实遵守环保法。

原标题:环保“天价罚单”能否遏制企业“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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