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环保报道正文

环保“天价罚单”能否遏制企业“任性”?

2015-07-01 16:06来源:新华网作者:薛天 石志勇关键词:新环保法脱硫脱硝大气污染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由于存在超标排污等违规行为,陕西省咸阳市一家企业2015年初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可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使得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这是陕西省根据今年新实施的《环保法》开出的按日计罚首张“天价罚单”。面对巨额罚款,企业日前反将当地环保部门告上法庭,随后又迅速撤诉并缴纳罚款。针对这起引发社会关注的环保“天价罚单”事件,记者进行了调查。

企业排污拒不整改环保部门开出“天价”罚单

从2014年初开始,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丁家镇丁家村、五里铺村的村民就陆续向环保部门反映,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二甲醚项目工厂释放出巨大噪音,严重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当时这家企业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并且企业也向村民承诺,“噪音污染”是设备调试期对管道进行高压吹扫所产生的短期现象,等到正式开工保证将会有所好转。

“可直到工厂停工前,只要他们的设备出点问题,像飞机起降时那么大的噪音就又会响起来。”丁家村村民鱼孝年说。

噪音只是这家企业给当地村民带来困扰的一小部分因素。在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就于2014年11月开工生产后,许多村民发现,弥漫两个村庄的臭鸡蛋味和随风飘落的黑色灰尘也随之而来。但对于县环保部门一次次的上门检查和整改告知,这家企业总是以“尽快整改”予以搪塞。“有时候环保局的人连厂子的大门都进不去。”五里铺村村民尚拴民说。

在情况持续了数月之后,2015年1月初,咸阳市环保局正式向企业下达环保处罚通知,要求企业立即停工整改并交纳“大气排放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两项共计20万元的处罚。

“但到3月27日,这家企业还在坚持生产,根本不执行环保部门下发的整改要求。废气仍在排放、3000吨气化渣就堆在厂区内,灰渣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建好。”咸阳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商星说。

针对这一情况,4月15日咸阳市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开出了第一阶段的按日计罚,要求企业缴纳1月8日-2月13月的罚款共计740万,在企业仍未整改的情况下,第二次从2月14日至3月27日的按日计罚也接踵而至,两次累计天数为79天,按照每天20万元的罚款金额,这个数额最终定格在1580万元。

但周边村民说,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在4月15日后依旧断断续续地生产着,厂门外经常能见到大车在排队拉货。直到6月11日,在历经国家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稽查中心、陕西省环保厅、咸阳市政府、长武县政府的多方协调下,这家企业的生产才算是真正停止。

企业起诉环保部门旋即撤诉缴罚款

就在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停工的前一天,这家企业向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起诉理由是咸阳市环保局对其作出的环保处罚“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行为明显不当”,要求法院撤销咸阳市环保局的处罚决定。

不过,仅仅过了一周,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就撤销了诉讼,并于6月18日在咸阳市财政局缴清了罚款。一些知情人士表示,企业这样做或许是迫于舆论压力。

在长武县陕西煤化能源集团的办公楼里,记者见到了几位部门负责人,一位副总工程师表示,反诉环保局主要是因为他们当时认为罚款数额过高,觉得处罚依据并不充分。

“如果想要处罚我排污不合格,那你起码要给我出示一份检测报告吧,没有检测报告就罚款,当时我们觉得不合理。”该副总工程师说。

但在咸阳市环保局看来,按日记罚、金额累加、上不封顶,都符合新《环保法》的规定。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尚未拿到生产许可、排污许可,根本就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排污行为。

原标题:环保“天价罚单”能否遏制企业“任性”?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新环保法查看更多>脱硫脱硝查看更多>大气污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