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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态环境管理:以红线引导规划 靠严管守住底线

2015-07-21 13:58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孙秀英 陈祖洪关键词:环境监测大气污染生态文明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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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保厅副厅长毛东利在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会议上表示,希望媒体能跟踪报道和监督,形成凝聚正能量的舆论导向;希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并提出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政府、企业、媒体和社会公众维护水环境的共同责任与合力。

对于如何采取刚性措施进行后续监督,毛东利指出,对挂牌督办、违法违规的典型企业,将重点督办实施行政处罚、按日连续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通过媒体或网站向社会公开违法案件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这些硬措施均是让企业直面环保压力、履行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的有力方式。这也意味着,对于排污企业来说,履行环境责任“有钱也不能任性”。

记者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获悉,为加强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目前海南省已经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立案查处60宗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责令13家单位停止建设,责令37家单位停止生产。此外,在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查处各类排放水污染物违法企业136家。目前,已对76家违法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共计304.35万元。

严格环境准入

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海南省环境保护工作如何服务与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加快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全力提高审批效率,成为海南省助力经济发展的不二之择。

据悉,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实行“绿色通道”和“动态管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跟踪、提高审批实效。数据显示,上半年海南省已完成111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节省897个工作日,提前办结率为100%。

同时,海南省还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审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在保障建设项目能够及时落地建设的同时,也维护了海南省生态环境免遭破坏。

此外,充分发挥环评“过滤器”的作用、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是海南省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另一件利器。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以来,海南省已对11个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进一步控制了污染排放。

记者在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一直以来,海南坚持提高环保门槛,对于新建项目(包括租赁厂房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的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坚持先环评、后建设。

对此,邓小刚认为,必须擅于把握新常态下污染物排放的特点和趋势,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控制增量、削减存量。

邓小刚介绍,接下来,海南省还将进一步提高产业环境门槛,制订符合自身特点的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从源头控制落后产能;发挥环境标准的引领作用,研究推进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在污染行业和海南特色产业领域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的制订方面取得突破。

原标题:以红线引导规划 靠严管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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