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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共立案查处 环境违法企业53家

2015-09-06 09:20来源:闽西日报作者:蔡添高关键词:环境监察环境违法环保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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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福建省龙岩市环保局获悉,日前,龙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违反新环保法规定的连城县隔川新型建材厂、华鑫真空空心机砖厂负责人依法进行了行政拘留。

今年4月29日,龙岩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连城县隔川新型建材厂和连城县华鑫真空空心机砖厂时,发现这两家企业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排放污染物,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龙岩市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并立案处理,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金1万元。6月9日,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检查这两家企业,发现其均未停止排污。依据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之规定,市环保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龙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依法对涉案的2名负责人分别处于5日行政拘留。

据龙岩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3家,处罚金153.9万元,下步将继续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全市环境生态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原标题:全市共立案查处 环境违法企业5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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