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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之都”瑞典斯德哥尔摩的环保城市经验

2015-09-23 08:29来源:固废家园微信作者:张剑涛关键词:可回收废弃物废弃物处理垃圾填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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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为“欧洲绿色之都”的评选提出的标准涵盖了六大主题:

(1)气候与能源

(2)可持续的消费

(3) 交通便利

(4)城市绿化和环境

(5)资源保护与经济

(6)城市发展与生活

欧盟为此设立了专门的专家评估委员会(EvaluationPanel)负责对每个候选城市进行分析和评估,然后由欧盟特别设立的“欧洲绿色之都”的评审团(Jury)根据专家评估报告,评选出最终的获奖城市。对于每个候选城市的具体分析、评价主要着眼于以下三个方面。

1真正“绿色”城市

当选城市必须是真正的“绿色”城市,是欧洲环境质量最好的城市之一,城市环境各方面的指标都能够在专家评审中满足最高标准。这不仅需要所在城市地方政府的政策、财政、措施和执行力度,同时也要依托所在国家的宏观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私营企业和民间的资金、行动和配合,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识和支持。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城市有赖于全社会的关注、责任和资金。欧洲各城市的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发展重点因城而异。首先达到绿色城市标准的是那些社会、经济、环境质量高的发达城市。

2最富创意和有效率

当选城市的“绿色”措施必须是最富创意和有效率的,而且必须保证这些措施能得到长久施行。当选城市的环境品质并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如果一个城市通过富有创意和有效率的措施使环境品质得到持续提升,同时又有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的规划,那么它也可能当选“欧洲绿色之都”。

3欧洲城市的“绿色”典范

当选城市必须成为其它欧洲城市的“绿色”典范,为其它城市提供最佳实践的经验并激励它们为提升环境品质而努力。“欧洲绿色之都”的评选目的在于促进购洲城市之间的相互学习,提升它们的魅力,促进它们的发展。因此当选城市需要制定富有成效的交流沟通策略和措施,以向其它欧洲城市推广其“绿色”实践和经验。

对“欧洲绿色之都”候选城市环境质量的具体技术评价标准包括:

(1)对于改善全球气候变化的努力

(2)交通运输状况

(3)公共开放空间

(4)空气质量

原标题:“绿色之都”瑞典斯德哥尔摩的环保城市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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