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报道正文

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怎么设?程序如何定?重点在哪里?

2015-11-18 10:45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曾咏发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环境资源审判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日前在福建省上杭县召开。本次会议提出以审判专门化为推进工作的总抓手,进一步突出了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明确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重点。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福建龙岩中院、福建漳州中院等15家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设立首批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基地,探索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审判专门化。

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引领审判工作,统筹推进审判机构专门化

近年来,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有的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现有的环境权益冲突协商机制不能充分满足需求,救济渠道不够畅通。”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牢牢扭住审判专门化这一牛鼻子,着力构建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程序、审判理论以及审判团队“五位一体”专门化机制。

会议提出,统筹推进审判机构专门化,理顺机构职能,合理分配审判资源,科学确定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范围。稳步推进工作机制专门化,探索相对集中案件管辖制度,逐步实现案件归口审理,构建多元共治机制。探索推进审判程序专门化,健全环境资源审判特别程序和环境诉讼专门审判程序规则,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深入推进审判理论专门化,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创新,加强实证研究和对外交流合作。扎实推进审判团队专门化,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全国各级法院近年来全面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去年以来,全国法院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9677件,审结27552件,形成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高压态势;受理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19.19万起,审结17.06万起,其中受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571起,审结3895起,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会议指出,要用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引领审判工作。树立保护优先理念,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开发资源与节约资源的矛盾,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促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生态环境得到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原标题:环境资源审判力推专门化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态文明建设查看更多>绿色发展查看更多>环境资源审判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