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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积极探索垂直管理后纪检监察工作

2015-11-26 09:00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刘蔚关键词: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环保系统云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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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是环保系统工作多年的老纪检组长了,对环保纪检工作应该有诸多体会。您认为当前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与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化?环保队伍作风又有哪些变化?

冯胜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环保系统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铁腕惩治腐败,反腐倡廉形势有所好转,腐败行为有所收敛,腐败问题得到一定遏制。但形势任务依然严峻,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逐年上升,政治上蜕变、信念上缺失、经济上贪婪、作风上霸道、生活上腐化等问题依然存在,环保系统仍处于腐败易发、多发、高发区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还未有效解决。此外,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写入党章,《环境保护法》重新修订颁布,其他环境保护配套措施逐步出台,环境保护工作地位和重要性不断提升,环保系统反腐倡廉任务更加艰巨,主体责任要求越来越严,监督责任越来越重,各方面都面临巨大压力。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胜瑜

总体来看,环保系统作风建设成效比较明显,主要转变在两个时间节点:第一,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大家从党中央的一系列纠风措施,深刻感受到其中释放出的强烈信号,思想上越来越重视,行为上越来越规范。第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得到解决;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意识增强,调研更加求真务实,越来越接地气、有成效;“四多”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经费管控更加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动作迅速;行政效率明显提高,超前服务、主动服务、跟进服务的意识越来越强,环评审批时间大量缩短。但也不乏有顶风违纪、我行我素、视若罔闻的人员。

记者:云南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如何?您认为违法违纪行为要靠什么遏制?

冯胜瑜: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环保系统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云南省委、省纪委以及环境保护部的部署,及时跟进反腐战略重点、战略总局和战略思路的新发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工作领导、强化权力监管、加强教育监督、持续改进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以落实监督责任为保障,推进“三转”。聚焦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环保权力规范运行,持续发力正风肃纪,严惩腐败成为新常态,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建设“干部清正、机关清廉、班子清时、系统清淳”的云南环保,确保少出事、不出大事,为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了坚强政治纪律保障。

云南环保系统“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特别是巡视整改以来,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高度重视,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逐个问题整改到位,制度措施更加配套完善,整改效果比较明显。但从客观来看,一些隐性问题依然存在,需要更加关注形势任务变化,更加注重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大问责惩处力度。

遏制违法违纪行为主要靠什么?第一,靠中央高压反腐。中央的一系列反腐重拳,惩治了腐败分子,震慑了其他人,遏制了腐败势头。第二,靠广大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无时无处不在,可第一时间提供翔实的违纪违规事实。第三,靠主体责任落实。全厅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逐步增强,主要负责人对“第一责任人”认识深刻到位、落实到位。第四,靠监督责任推进。驻厅纪检组按照“三转”要求,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发挥派驻巡视组功能。第五,靠领导干部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厅领导班子成员能够模范带头,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六,靠问责惩处推动。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认真做好教育警示、询函约谈、述责述廉等工作,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充分发挥教育惩处功能。

原标题:积极探索垂直管理后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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