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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废弃物处理基金调整补贴标准 引导企业重构回收利益链

2015-12-08 09:52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张聪关键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电子废弃物电子垃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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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四部委近日发布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新补贴标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对废弃电视机、微型计算机、洗衣机、电冰箱、空气调节器(简称“四机一脑”)产品的基金补贴标准做出了规定: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的竞争力来自产业链,要做到将电子废弃物进行深加工,对其中所含的有价值物质进行高值化综合利用,从而获取经济效益,企业就能不再依赖补贴也能获利。

这份基金管理办法实施3年多来,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非正规渠道无序野蛮处理状况,使小作坊等非规范拆解行为日趋减少。

此次是基金制度实施以来,首次对补贴标准做出调整。那么,出于什么考虑做出调整?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有何影响?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新标准有何调整?

补贴有升有降,理论补贴总额将增加至101 亿元;促进回收处理企业进行深加工

相较于2012年发布实施的补贴标准,此次新版补贴标准调整主要是:电视机和电脑的补贴标准根据不同型号从85元/台下降到60元/台或70元/台;洗衣机大部分型号上调10元至45 元/台;对空调的补贴则由原来的35元/台大幅上调至130元/台。同时,新版补贴标准明确指出,对于14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不予补贴。

四部委在公告中指出,为合理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加快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整体效率,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成本和收益变化情况,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据统计,2014 年我国“四机一脑”实际回收量(包括非法散户)约为1.36 亿台,理论补贴总额约为98 亿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研究报告指出,若按照新标准调整后,理论补贴总额将增加至101 亿元。

延伸阅读:

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废弃电器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公告

原标题:引导企业重构回收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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