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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1-04 14:1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船舶排放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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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水域范围为广州、东莞、惠州、深圳、珠海、中山、佛山、江门、肇庆9个城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内河通航水域。

本排放控制区内的核心港口区域为深圳、广州、珠海港。

(二)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

海域边界:下列A、B、C、D、E、F、G、H、I、J十点连线以内海域。

A:南通与盐城大陆岸线交界点

B:外磕脚岛外延12海里处

C:佘山岛外延12海里处

D:海礁外延12海里处

E:东南礁外延12海里处

F:两兄弟屿外延12海里处

G:渔山列岛外延12海里处

H:台州列岛(2)外延12海里处

I: 台州与温州大陆岸线交界点外延12海里处

J:台州与温州大陆岸线交界点

内河水域范围为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南通、常州、无锡、苏州、上海、嘉兴、湖州、杭州、绍兴、宁波、舟山、台州16个城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内河通航水域。

本排放控制区内的核心港口区域为上海、宁波-舟山、苏州、南通港。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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