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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境执法出硬招 对污染企业严督查抓移送

2016-01-22 14:53来源:新华日报作者:杭春燕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执法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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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8月间,常州市孟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因臭气浓度超标且无法按期整改到位,被实施“按日计罚”,罚款总额高达224万元。该企业在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下,最终选择了停产关闭。

“污染企业做减法,绿色发展才能做加法!向污染宣战的决心,首先体现在严格执法上。”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告诉记者,2015年是“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实施元年,江苏环保系统以空前力度积极推进“严格执法”行动,综合使用新环保法赋予的多项新手段,全力为全省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超常规、严督查、抓移送,贯穿一个“真”字

1月5日下午两时许,泰兴市环保局长吴小平带着记者来到昇科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苏永强匆匆从另一会场赶了过来。

“以前我可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吴小平笑言。事实上,两年前他对这家企业检查时,还曾与总经理当场起冲突。但在泰兴环保局近乎疯狂的“每日夜查”高压下,这家曾多次遭百姓投诉的企业,全面整改化解了环保危机,被法国公司溢价重组,如今苏永强对环保人员的态度也发生了大逆转。

“每日夜查,确实有些超常规。但是,这里有特殊的背景,泰兴化工园区的经济总量占全市的60%,老百姓投诉一度十分强烈。”吴小平说,环保局决定通过超常规的执法行动,把污染和投诉降下来。坚持两年多,效果十分明显。

事实上,为保证“真执法”,我省制定了多项政策举措: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省环保厅出台《环保约谈暂行办法》,对62个市县开展环境监察稽查,通报问题清单,督促地方逐个整改、逐件销号;省级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出台加强环境执法衔接配合的21条……

由分布苏南、苏中、苏北的三大督查中心对各地严格督查,是我省保证“真执法”的一大创新举措。省环保厅苏中督查中心主任戴明忠介绍,2015年他们采取“清单式”督查,全年督查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6件,而上一年的数据是46件。

对有犯罪嫌疑的,环保积极抓移送,公安侦办不手软。去年,全省公安部门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7件(去年同期139件),同比上升49%,抓获犯罪嫌疑人425人。

充分利用新环保法赋予新手段,体现一个“严”字

2015年,常州市环保局对“申特钢铁”两次启动“按日计罚”,处罚额累计410万元,创下全省单个企业处罚之最!

根据旧环保法,对企业环境违法“一事不能二罚”,罚款限额最高仅为10万元。新环保法则明确5种违法排污行为可实施“按日计罚”,即“从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排污者之日的次日起,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之日止”,在此期间环保部门可以对违法企业实施连续处罚。

2015年1月,位于南京的中国水泥厂因篡改数据造假,相关负责人被行政拘留,这是南京企业环保责任人因为环境违法被“行政拘留”第一案。

在新环保法实施前,除非构成犯罪,否则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处罚一般只针对企业,对“人”却没什么说法。而不少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负责人,往往存在“不怕罚款”的心理。新环保法明确可以对“人”实施行政拘留,产生了不小的震动。

“2015年,我们特别强调了要充分利用新法赋予的新执法手段,效果十分明显!”常州市环保局局长吴琪明说,2015年,常州市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数和处罚额均位列全省第一。而据省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全省运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共875件。从案件类型看,“按日计罚”97件(处罚金额4642万元),“查封扣押”362件,“限产停产”340件,“移送行政拘留”76件。

原标题:江苏环境执法出硬招 对污染企业严督查抓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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