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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一扒土壤污染的“风险”

2016-01-29 09:13来源:中国环境修复网作者:文雪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十条环境风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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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概念来自国外。其起源是,污染责任方在长期治理土壤地下水污染达标过程中,发现有时候技术和经济上都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从而要求政府将治理标准从环境质量标准水平上调整放宽的结果。风险评估的本质就是计算出一个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低一些的标准,是污染责任方同政府博弈和妥协的结果。

由上可知,土壤污染的“生态和健康风险”非工矿企业的“环境风险”。而且,土壤污染的风险强调污染物致害的可能性,工矿企业的环境风险则强调污染物进入环境的可能性。二者存在的阶段不同,转化为既成事实的条件也不同,绝不可混为一谈。沿用工矿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的思路到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上来,是不合适的。

基于风险的土壤污染管理如何在基层落实?

相比环境质量标准的简明,风险评估的复杂程度让地方环保部门在监管土壤污染时颇感困惑。一些人常常纠结哪家单位或个人用风险评估计算出的修复目标值更好,其实世界各国在风险基础上的土壤污染筛选值能相差一个或以上的数量级。

美国环保局明确指出,风险评估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国内风险评估优于环境质量标准的一个主要提法是,各场地的土壤性质有差异。这可能有些“白马非马”,可以用分区域和分土壤类型等来解决。更重要的是,各地差异对风险评估结果的影响与模型本身的不精确相比,哪个更显著?极端的例子不足以为证,政策和法规要解决的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在风险管理中,不仅要考虑实际风险水平,还必须考虑公众对风险的感知和可接受水平。

2015年10月,陈吉宁部长强调,要高度重视基层环保工作,将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紧密结合。但是当前的突出问题是,一方面,基层环保部门不适应和不太能够接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另一方面,政府文件却持续强推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在实际工作中,相比“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是否比较虚了一些,还需要不断经受实践的检验。

风险评估的理念确实很好,但是再好的东西也有其适用对象和有效时机。

原标题:扒一扒土壤污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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