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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应对环境威胁与挑战

2016-03-11 16:24来源:节能与环保杂志作者:陈向国关键词:雾霾新环保法大气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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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日,盘踞在京津冀及周边省区的雾霾终于被一股新的冷空气吹得远遁他方了——湛蓝的天空溢满清新的空气,前些日子积存的雪在灿烂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耀眼明亮而快活的光。尽管很冷,但所有的人们都很享受:这样的好天气难得啊!入冬以来,先是东三省PM2.5日超标甚至爆表,接着,京津冀及周边省区将此情景重演。实际上,自2013年以来,雾霾就经常“光顾”——不只东北、京津冀,能够不被经常“光顾”的地方实在不多。对于驱之难去的雾霾,网友在无奈之下创作了一副对联,上联是“厚德载雾,自强不吸”,下联是“霾头苦干,再创灰黄”,横批则表达了对政府治霾的不解之情:“为人民服雾”。

据笔者所知,此对联在坊间流行甚广。在我国著名财经专家、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看来,我国目前正面临着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污染的巨大压力和挑战。他认为,以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治理环境污染效果难以合意,且执行难以到位——在这次席卷京津冀及周边省地51万平方公里的严重雾霾污染过程中,环保部派出10个督查组对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和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显示,部分企业应急减排方案未落实,一些企业仍在违规排放。须知,现在执行的是史上最严格的新环保法。那到底怎样才能取得合意的治理效果呢?

目前我们没有走通“避免先污染后治理”之路

发达经济体走过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其艰难的治理过程和为之付出的代价曾使我国对发展模式进行反思,并力图走出一条“避免先污染后治理”之路。然而,正如贾康所言,我们并没有走通“避免先污染后治理”之路。而且,现在采取的措施往往是“治标不治本”。

贾康认为,当前我们只有直面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问题,别无选择。“我们一方面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消除雾霾危害这一目标的实现,还需待以时日,因为在‘先污染后治理’的既成事实轨道上再来解决此种问题,已不可能一蹴而就;另一方面,必须以最高重视程度,正确处理中长期减排治污、消除雾霾等环境危机因素的可行思路与务实的方案框架。”要形成可行思路与务实的方案框架,就必须查明病灶,紧紧扭住可塑的制度机制因素做出大文章。

记者:关于不走发达经济体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的提法,的确有很长一段时间了。请您谈谈对此的看法。

贾康:我国一直在努力走通“避免先污染后治理”之路。我国改革开放新时期中,较早已有“避免重走发达经济体先污染后治理老路”的认识,并由最高决策层明确地提出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这一“两型社会建设”方针,又提升到统领全局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八大以来“五位一体”建设生态文明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治国理念。但面对现实,我们不得不承认,由于种种原因,迄今为止,我们并没有走通“避免先污染后治理”之路。

记者:什么可以证明我们没有走通“避免先污染后治理”之路?

贾康:雾霾所代表的环境威胁与挑战就是有力的证明。2013年以来,严重的雾霾天气实已带有环境危机特征,引起了民众广泛不满和政府管理部门的高度焦虑,形成了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现实威胁,亟待化解。

记者:为了治理雾霾,政府层面采取了控煤、控车、控油等措施。谈谈您对这些措施的看法。

贾康:一些雾霾严重的城市实施控煤、控车、控油、治污等污染防治措施。这一系列措施确有必要,也有成效。但离实现使公众放心地呼吸上清洁空气的目标尚远;而一味采用车辆限行限购、工厂停工停产等简单化行政手段进行治理,不仅容易引发社会矛盾,而且治标不治本。需要强调的是,短期强力打造“APEC蓝”、“阅兵蓝”只能是权宜之计。

记者:解决雾霾问题必须“ 对症下药”:即必须找到雾霾愈演愈烈的成因。请您谈谈对此的看法。

贾康:关于我国雾霾等环境危机因素的细致成因分析,固然还需要展开大量的科研工作,但目前全局框架下基本的判断却已经可以形成:这明显的与我国具体国情中的如下要点息息相关。一是我国近95%的人口聚居于仅占42%左右国土的“瑷珲—腾冲线”(亦称“胡焕庸线”)之东南方,这种人口分布格局使能源消耗、环境污染压力呈现“半壁压强型”;二是我国基础能源主要依靠国内储量丰富的煤炭——随着燃油国内供给明显不足等因素。

原标题:贾康: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应对环境威胁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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