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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家企业领环保罚单 柳州首单“按日计罚”达280万

2016-04-14 14:08来源:柳州日报作者:粟桂利关键词:新环保法按日计罚超标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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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首张“按日计罚”环保罚单开出,涉罚金额280万元。柳州市环保局4月13日通报今年第一季度环境监管执法“成绩单”,全市16家企业领到22张环保行政处罚单。

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多来,柳州市的环境监管执法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及移交行政拘留等手段,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维护柳州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

在1月至3月的22张环保罚单中,废气超标排放、废水超标排放、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是企业领罚的主要原因,总罚款额逾385.91万元。其中,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1月份连续领了2张“按日计罚”罚单。市环保部门给出的处罚依据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即企业因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据了解,目前“按日计罚”的罚单尚未执行。已执行罚单13张,罚款额52.29万元。

原标题:柳州16家企业领环保罚单 首单“按日计罚”达2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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