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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全国法院受理的首例环境公益民事诉讼背后的故事

2016-04-15 13:52来源:法制网作者:马超关键词:地下水污染危险废物环保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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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的取证

第一大难题虽被破解,但接下来的工作难度远远超过了张扬的预期。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最大的不同就是要从民事侵权角度去分析、判断案件事实和证据,举证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取证是最为艰难的。”张扬说,虽然此前公安机关查证了大量犯罪事实和证据,但为准确评估损害实际后果,她决定再去现场实地勘查。

2015年9月,正值酷暑,张扬和同事们再次来到“黑作坊”。虽然部分废桶已经由许建惠、许玉仙进行了处置,但清洗废桶后遗留的残渣依然堆放在现场,污水池中臭气熏天,令人作呕,刺鼻的空气让他们咳嗽不止。

“我是过敏性体质,那股气味让我特别头疼,回来还持续咳嗽了半个多月。”张扬推了推眼镜说,评估机构检测出污水池底部沉淀物中含有多种重金属和有机物,浓度极高,对场地地下水已经造成了污染。长达100多页的评估报告不少生僻词,她花了3天时间才“啃完”。

除了案件要顺利起诉外,赔偿也是一个关键问题。考虑到两名被告的经济状况,后期的民事赔偿执行上可能存在困难,张扬和同事们又马不停蹄赶到到市场监管局、银行、房管等部门全面了解其实际经济能力。

“为确定赔偿范围和起诉金额,我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年来所有的环境侵权案件判决书进行了逐个研读,在上级院的指导下,将赔偿范围最终确定为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修复费用及排污对外环境影响费用,同时要求判令许建惠、许玉仙依法处置现场遗留的废物。

201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对该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当日,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公益诉讼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次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本案。1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外公布该案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次提起并被受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原标题:我只希望百姓能过上安心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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