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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实事求是给人信心的好报告!

2016-04-27 09:21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郭薇关键词:环境状况环境保护新环保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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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建议进一步统筹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这对增强区域生态功能、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从目前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情况看,由于地域差异、条件差别,功能区建设的进展、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应通过科学的指标体系,合理的考核机制,保障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长远效益。建议在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适当采取差异性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转变和树立科学的政绩和发展导向,明确划定环保目标、责任的红线和底线,为全面实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目标提供科学依据,推动过去以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实现绿色转型升级和科学持续发展。

第二,建议进一步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既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也是受害者。但不容忽视的是农村在受城市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的同时,由于农村生产、建设和开发造成的污染也在危害着城市的环境。需要全面加强城镇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同时,重点围绕城镇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环保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环保公益性事业发展。

第三,进一步强化基层环保监管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对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能力,推动区域联防联治,强化环保制度落实,具有明显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目前基层由于监管力量不足,职能交叉等因素影响,造成地区工作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够,层级衰减突出。而且环境治理牵涉面广,无论是空气还是水污染问题,往往都是跨区域、跨流域的,需要多地联手协调。现行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环保监督体制难以统筹解决这些问题。

建议进一步拓宽联动和资源整合的理念思路,探索推行基层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将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环境整治等相关部门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利用,实现城乡环境网络化管理,切实增强基层环境执法和监管的实效性。

防治土壤污染的力度有待加强

杜黎明委员说,最近,媒体曝光了常州外国语学校周边土壤污染问题,再次暴露出土壤污染的危害性。虽然报告对土壤污染防治进行了介绍,但是仍然感到还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

第一,关于统计的标准和口径是否准确。报告中提到“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用点位测量值代表全国土壤总的污染程度是否科学?能不能全面反映当前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情况。

第二,关于防治土壤污染的力度有待加强。报告介绍了“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情况,没有一项是已经完成或者全面推进实施的。从这个角度是不是可以看出还没有全面开展大规模的土壤污染防治,这方面工作十分紧迫,需要加强。

第三,防治土壤污染的经费有待增加。报告中“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7亿元”,与此同时,提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6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1.5亿元,仅就这个口径来比,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项经费仅为大气的35%和水的30%。而实际上土壤污染治理难度远大于大气和水污染治理。目前,资金保障方面差距这么大,要想把工作做好,怎么可能?建议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吕祖善委员说,在实施“三大战役”中要更加重视土壤污染问题。报告中提到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可能实际状况还要严重。土壤污染的降解难度极其大,代价极其昂贵。所以,当前必须加大力度制定统一的、明确的土壤污染的普查标准和普查范围。因为现在土壤污染不光是耕地,城市建设用地污染也有。

吕祖善认为这项工作要高度关注,当前重点是开展普查,要定时间表,不光要普查耕地,还包括原有城市的边缘地区耕地,原来是工业园区改为住宅区的也要查。只有普查后才能研究治理方案,所以第一步还是要把底摸清楚。

原标题:这是一个实事求是给人信心的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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