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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行业:政策、模式、技术驱动市场加速发展

2016-05-20 09:25来源:华泰证券关键词:土壤修复PPP土壤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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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此类模式有两大不成熟之处。首先,考核机制尚不成熟。环境绩效考核的立足点在于精确的污染监测数据以及可参照执行的土壤污染标准,而当前业界无论在监测技术还是在污染控制标准方面均尚未完全成熟。因此,尽管PPP模式理论上可以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但其实际操作落地时在短期内恐将存在障碍。

其次, PPP模式的后续回报机制仍然受限。目前PPP主要有三种资金回报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对于土壤修复而言,使用者付费机制并不现实,而其他两种回报模式本质上仍然需要依赖政府投资。然而,政府对于土壤修复的投资是有限度的。尤其是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项目而言,当地政府的支付能力和信用都是需要土壤修复企业关注的潜在风险。

与可盈利项目打包PPP或成潜在方案

尽管土壤修复项目本身缺乏足够的偿付机制支撑,但PPP机制的潜在发展方向是将非经营性项目与有稳定收入的经营性项目进行打包。PPP“打包”的本质是通过盈利性项目模块补贴非盈利性模块的经济效益。例如,PPP模式可将污水处理与环境修复打包,通过污水处理的使用者付费收入补贴环境修复的成本。

我们认为,当前环保类标的逐渐有向土壤修复领域转型的趋势,其中有条件承接“打包”类PPP项目的标的有望体现出业绩确定性。此类标的特征是:

1)在经济发达地区开展业务,当地市场开拓能力优秀;

2)具有从事使用者付费型业务(如供水、污水、垃圾焚烧等)经验并已经产生稳定优质金流;

3)具备PPP项目承接和执行经验。

耕地修复商业模式:回报空间不足,过度依赖政府投资

对于耕地修复而言,由于耕地本身在修复后的升值空间不大,且一系列新兴商业模式也各自存在问题,因此其修复的经济可行性不强。该领域短期内的市场机会仍然在于政府对重点污染区域的投资。

地方政府“占补平衡”补贴模式:不足以覆盖成本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企业通过修复盐碱地、酸性土壤,使当地耕地数量得到提升,帮助政府完成占补平衡的指标。政府进而为企业支付补贴款。一般盐碱地由于本身经济效益不高,补贴水平在1000元/亩左右。

尽管耕地修复本身的经济性有待观察,但由于“占补平衡”满足了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因此回报模式本身有保障。然而,相较于耕地修复动辄每亩3-5万元的治理成本来说,仅凭补贴额仍然无法实现盈亏平衡。如果不能同时开发其他盈利渠道,仅凭“占补平衡”实施的耕地修复项目或将无法保证修复效果。

农业总包商流转增值模式:经济附加值提升有限

尽管小规模耕地的修复成本效益较差,但对于大型农业总包商而言,修复耕地可能会产生规模经济,通过开发大规模农产品实现增值。然而,这一模式的局限在于,由于消费者的接受程度问题,此类土地只可能用于生产中低端农产品,而非经济附加值更高的高端农产品。因此,这一模式的潜力也存疑。

重点关注政府投资预期明确的重点区域机会

“十三五”规划草案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以湘江流域为重点的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布局涉足湘江流域治理的修复企业有望持续受益。

延伸阅读:

环保“土十条”有望近期出台 耕地修复市场将达5000亿元

土壤修复千亿市场可期 静待模式、技术突破

原标题:土壤修复:寻找细分领域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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