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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的安全环保排放过程控制(上)

2016-06-16 14:14来源:中国水泥杂志作者:蔡玉良关键词: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废弃物水泥窑协同处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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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以气相为主,气、固、液混合相中的污染物监测与控制

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的过程中,废弃物预处理系统和水泥生产接纳处置系统外排气体是环保监控的重点内容。

(1)气相中的固体污染物:粉尘、重金属类物污染物、二恶英类物污染物。

如废弃物预处理系统没涉及到粉尘,可以不进行检测,如涉及到粉尘,必须对排放点进行检测控制;水泥生产企业粉尘排放检测原本是其核心检测内容,目前已实现不间断在线监控;重金属污染物,目前按照标准GB30 485执行,其采样分析频次,应在前述源头检测和限量控制基础上,宜采用后续连续评估和定期采样检测分析相结合的监控方案;二恶英类污染物,其同分异构体多达210(75+135)种之多,属混合型有机物,检测和分析过程复杂,需时较长,检测成本较高,目前尚无在线监测分析手段。鉴于生产系统采用原、燃料和产品稳定性以及协同处置废弃物的可控性,二恶英产生和波动应该是可控的,在生产条件和协同处置无明显变化情况下,建议二恶英的采样分析频次应控制在每季度1次,1年4次;如果生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须添加变化期内的监测频次。

(2)气相中的气体污染物:NOx、SO2、NH3、CO、HF、HCl、CH4、CO2、TOC混合物、臭气等。

气相中的气体污染物较多,需检测的内容也较多,目前多可实现在线监制,鉴于重要性、毒性、连续性和变化情况,应分别采用几种方案进行监控。对于NOx、SO2、NH3、CO四种污染气体可采用在线监控,其中NH3主要来源于废弃物(发酵)、水泥厂脱硝过程,视其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采用在线监测,如浓度较低,可采用定期抽样检测,对于处置陈腐废弃物和氨逃逸严重区域,必须实现在线检测;一般情况下,水泥生产企业均对CO进行监控,如需检测可直接采集数据,无需专门仪器;对协同处置含微量氟和氯废料的企业,须对HF、HCl进行在线监制,一般不处置含氟和氯较高的废弃物,采样频次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CO2、CH4、TOC混合物气体的监测,CO2除特殊需要可实现在线检测,如无特殊需要,可以采用评估方法进行核定;对CH4、TOC废气的监测,除特殊需要采用在线检测外,可定期采样离线监测。如有条件,每周定期采样两次,即可实现监测的控制要求。对于预处理系统或废弃物接纳缓存区域集中负压抽风排气系统以及有异味存在的外部环境气体,均需要进行臭气定时检测和分析,必要时可提高监测频次,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3)气相冷凝液的毒性和有害成分的分析和处置。由于烟道气中含有大量水分,夏季难以冷凝,冬季极易在下游冷凝,形成液体污染物,遇此情况时,应进行收集检测,分析评估液体污染物的酸碱度pH、有机物成分和毒性,决定是否需要特殊处置。

原标题: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的安全环保排放过程控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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