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政策正文

30家VOCs污染企业被整改 浙江省桐乡发布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2016-06-29 15:1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VOCs浙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实施地方热电行业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推进地方热电联产机组升级改造,按照《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浙经信电力〔2015〕371号),推进热电联产机组清洁排放技术改造,8月底前,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2台锅炉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目标。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物价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五)强化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治理。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石化、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完成3家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2016年7月底前,完成1家水泥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7家企业工业锅炉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六)推进八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区域内黑色冶金、印染、造纸、建材、化工、石化、化纤、有色金属冶炼的重点行业企业均须按规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确保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5家。推进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成熟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七)加快落实车用油品升级并力争同步提高新车排放标准。2016年4月1日起,全市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需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八)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2016年6月底前,全市基本淘汰黄标车;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和区域内禁止转移登记。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九)开展船舶等移动源污染防治。落实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升级,全市开始供应与国Ⅵ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50ppm)的普通柴油。贯彻交通运输部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要求,加快高污染老旧内河船舶淘汰,原油、成品油码头开展油气回收治理。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十)积极推广绿色交通。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加快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出行方式转变,加快电动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6月底前,全市新增或更新公交车采用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60%以上。加快推广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邮政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等使用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十一)加强农业污染治理。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大力推广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排放量。加快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饲料化、能源化等形式的综合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巩固禁烧成果,全市杜绝秸秆焚烧。

牵头单位:市农经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十二)继续强化扬尘污染控制。推广实施装配式建筑,推进绿色施工文明工地建设和规范化作业,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实施封闭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出工地运输车冲净且密闭、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拆房工地洒水覆盖及暂不开发场地绿化管理,落实文明施工“七个100%”的要求。强化道路扬尘控制,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十三)推进“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推进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料仓和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2016年开始,所有新建混凝土搅拌站按照“绿色混凝土搅拌站”标准进行建设。2016年7月底前,在用混凝土搅拌站基本达到“绿色混凝土搅拌站”标准。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十四)进一步加强区域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空气监测预报能力建设,建立各镇(街道)、开发区空气质量监测点,完善环保与气象部门之间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共享和会商联动。2016年4月底前,各部门配合完成全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经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石油桐乡公司、中石化桐乡公司;

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延伸阅读:

湖北省宜昌市印发2016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知

浙江省宁波今起施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湖北省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出台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VOCs查看更多>浙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