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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

2016-07-06 08:5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损害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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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对于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和固体废物等环境监测方案和分析检测方法,优先选择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可参照行业或地方标准;国内无标准的,可参照国外相关适用性标准。常用的监测技术导则和规范见表1,环境质量监测应遵守GB/T 15440 和HJ 630 的相关规定。

d) 污染场地的调查和监测按照HJ 25.1 和HJ 25.2 执行;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监测按照HJ/T 589 执行。

e) 对于矿区等特大生态环境损害区域调查、地下溶洞等复杂条件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等无相关技术导则的情况,调查人员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评估区域特点设计采样监测方案。

f) 调查人员应填写现场采样记录表(参照附录C-4)。

7.3.3 生物调查

生物调查包括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毒性的调查,针对不同调查内容的常用相关技术导则见表2,调查人员应填写生物现场调查表(参照附录C-5)。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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