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市场正文

董战峰:13个省市出台政策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016-08-02 08:48来源:环境经济杂志作者:董战峰 程翠云关键词:第三方治理环保企业环保产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构建资本投入引导机制

着力支持第三方治理项目的资本投入,拓展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增加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一是加强资金支持。充分结合专项资金,优化调整使用方向,对采用第三方治理的项目予以适度政策倾斜。综合采用财政奖励、投资补助、融资费用补贴、政府付费等方式,支持环境公用设施第三方治理项目实施。在资金使用方式上,要充分考虑项目的需要,逐步从“补建设”向“补运营”、“前补助”向“后奖励”转变,强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灵活性,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项目。

二是探索建立基于绩效的动态补贴机制。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通过运营补贴、资本补助以及依法依规配置土地等经营资源等方式,稳定投资回报。设置项目运行绩效目标并加强后续绩效目标考核,资金补贴标准要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价格、建造成本、运营费用、实际收益率、财政中长期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以绩效考核带动资金监管。

三是加强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相关项目提高授信额度、增进信用等级。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质(抵)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探索利用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创新环境金融产品,为重大环保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支持。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基金、融资担保基金、融资租赁等环境金融服务试点。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四是鼓励建立环境保护基金,重点支持第三方治理项目。基金的来源是征收排污费、专项污染治理资金、国有资产拍卖资金等,同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实现滚动增值、多方参与、资金放大、持续高效。环境保护基金可以采取无息或低息贷款方式优先贷款给实施第三方治理的排污企业或环保企业,缓解第三方治理项目建设的资金短缺瓶颈问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适当延长周期,以适应污染治理项目周期长的特点。在环保企业项目运营期内,企业须按期足额偿还环境保护基金的资金,保证基金的滚动发展。

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

第三方治理产业在我国尚属市场新兴行业,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形成有效政策激励机制。

一是强化经济政策激励。将第三方治理作为生产性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和完善扶持第三方治理模式推行的相关税收、奖补、土地、人才、服务平台建设等产业扶持政策,做好支持名录的细化和解释,有效发挥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集聚效应。比如限期对承担第三方治理项目的治污企业实施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政策,单独核算其所得收入并对所得税减征,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二是健全环境管理政策体系。按照有利于督促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原则,完善“三同时”制度,明确排污企业和治污企业在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投产使用中的相应要求。依法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总量控制前提下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与有效实施,加快推进排污权基本账户的建立,明确规定第三方治污企业取得的污染物减排量,计入排污企业的排污权账户,由排污企业作为排污权的交易和收益主体。创新排污权融资手段,建立排污权租赁、交易、抵押等制度,引导企业加大污染治理与减排领域的投入。做好环境税替代排污费征收的衔接试点,逐步提高环境资源成本价格,推动排污单位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资源、能源消费;或者通过提高排污企业产品价格,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减少最终消费,实现节能减排。健全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资金鼓励。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引导保险机构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其他相关保险业务,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三是完善环境标准体系。以工业企业治污、污水处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为重点,分领域、分行业研究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技术指南、导则和规范,提高排放标准。按照“逐步反映污染治理成本”和“实施排放水平阶梯式收费标准”的要求,分步提高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收费标准,加大排污成本。

四是推进审批便利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简政放权相关规定,建立第三方参与程序和进出门槛清单,让第三方治污企业能够清楚参与何种竞争,并自行决定是否参与。营造建立政府审批清单,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审批便利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联合审查制度,在政府审批平台上实行并联审批。

完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

鼓励地方或行业协会建立第三方治理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排污企业污染治理和排放信息公开,加大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鼓励企业主动公开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的第三方治理合同。及时公布排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对涉及的第三方治污企业一并予以公开。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的绩效考核,并向社会公告结果。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鼓励环境公益诉讼,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公众和民间机构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社会监督。

原标题:董战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行时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第三方治理查看更多>环保企业查看更多>环保产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