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基于日益严重的公共环境问题和日益激烈的环境保护社会运动,美国国会在《清洁空气法》和《清洁水法》中设立公民诉讼的条款,为公民通过司法审查监督政府和企业提供法律依据。公民诉讼制度后来在欧美、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广泛设立并实施。
我国2015年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借鉴、设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美欧不同的是,我国的公益诉讼仅限于民事公益诉讼,排除了社会组织基于社会公共环境利益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行政诉讼形式。2015年1月初,为了促进环境公益诉讼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截至2016年6月,全国共设立了558个环境法庭、环境合议庭和巡回法庭。2015年就审理了大大小小约50余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016年的数量更多一些。总的来说,环境司法的专门化起步很好,对保障生态文明的建设,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7月20日,山东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198.36万元,用于德州市大气环境质量修复,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消息见报后,社会普遍地赞赏司法之严厉,而很多环境法学者却从学术上提出了一些理性的质疑。
缺乏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支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用有限
质疑之一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本义是什么?
对侵犯环境私益的行为,受害者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环境法律提起私益救济之诉。在欧美国家,对侵犯环境公益的行为,公民和社会组织可以依法提起公民诉讼,起诉政府或者企业,预防即将发生或者制止正在发生的公益侵犯行为。公民诉讼的本义,在法治国家,不只是社会起诉企业,更主要的是社会起诉政府,让政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措施。
而在中国,目前仅设立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并没有针对社会组织设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因此社会组织只能起诉企业而不能起诉政府。
本案中,振华公司2013年就超标排污,2014年被环境保护部点名批评,并被山东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多次处罚,但其仍持续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这说明地方政府的监管措施主要是罚款,对污染物违法排放的制止不力。因为缺乏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社会组织并不能起诉德州市政府,督促其及时采取必要的包括责令关闭在内的严格监管手段。这也说明,由于缺乏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支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环境污染的事前预防和事中制止方面,作用微乎其微。
2015年,中国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过少,远远低于社会预期,除了社会组织的能力不够或者经费有限外,主要的还是社会并不太认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作用。基于此,必须尽快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使环境公益诉讼具有民事和行政诉讼两翼,实施更加平稳,作用更加巨大,也更具有合目的性。
环境保护部门不能把自己执法的压力转移到司法机关
质疑之二是,环境公益诉讼的角色是什么?
本案中,环境损害赔偿的数额累积达到2000多万,而这2000多万是长期累积计算的。环境法学界普遍质疑,在这期间,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是否尽职履责?如果已尽职履责,违法不会长时间持续发生,赔偿数额也不会如此之大。很多环境法学者提出,环境保护部门不能把自己执法的压力转移到司法机关,不能仅用天文数字的赔偿来威慑企业,警告企业都守法。
环境民事司法耗时长,是通过个案裁判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此之前,环境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执法,开展普遍性的监管和个案化的处罚,如采取按日计罚的行政处罚手段,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不能放任事情恶化,并把监管的责任和解决问题的难题推卸给司法机关。为此,应还原环境公益诉讼的角色,仅让环境法庭和合议庭处理环境民事纠纷,不能让环境司法承受不能承受之重。
应收窄诉讼请求形式限于请求停止侵权等行为救济
质疑之三是,环境公益诉讼的请求是什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融入法治监督体系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支持检察听证【要旨】检察机关办理江河湖泊等跨行政区划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可以由上级检察机关统筹不同地方检察机关一体办案、综合履职,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高效开展线索摸排和调查取证,依法开展行政公益
进入3月,又到了全国两会时间。根据安排,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将于2024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全国政协2023年度好提案,共评选出《关于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等58件好提案。根据《政协
中国绿发会政研室杨洪兰在会上分享了《建议修改〈环境保护法〉放宽社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条件》的建议,主要内容是:以社会组织为主体提起的公益诉讼出现了骤降的趋势,社会组织不敢诉、不能诉、不想诉的情况普遍突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个法律根源上的问题,即《环境保护法
7月7日,在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即将召开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检察公益诉讼“4+N”案件范围的重要法定领域。据了解,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6万件。本次典型案例的发布,旨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人民法院五年来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9.3万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万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办法》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办法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
“1月~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4067件,同比上升13.4%。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65505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6年来,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案件类型趋于多元,法规制度逐渐健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取得长足发展。不过,在赔偿金管理和使用等困扰环境公益诉讼多年的老问题尚没有彻底解决的同时,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这些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新环保法明确提
什么是“洋垃圾”?对于海关监管部门来说,它主要是指进口固体废物,即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各类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俗称废
犯罪嫌疑人一口咬定厂子是他一个人开的,但在检察官问到原料、设备等细节时,他却闪烁其词——追查源头,涉案15人尽数落网简陋的炼铅炉想靠非法拆解废旧蓄电池炼铅获得高额利润“发家致富”,在没有任何环保资质和设施的情况下非法炼铅,产生大量废气、废渣等造成环境污染。近日,由河北省高阳县检察院提起公
这一次终于成功调解了。8月3日,历经为期一个月的公告期后,原告和被告双方在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下正式签署了调解协议。第一起由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曲靖铬渣污染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化工)、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
岁序更替,是回望壮阔来路的时刻,更是擘画前进之道的契机。第十八届中国广州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团体观众组织工作正在热烈进行中。近期,第十八届中国环保展执行单位广州博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持续沟通和联络展会各主办、协办、支持单位,全面启动2025年6月25日—27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2024年12月28日,中国广核集团(以下简称中广核)武安300兆瓦光伏式矿山环境修复示范项目并网发电。该项目是河北省装机规模最大的光伏式矿山环境修复项目,在采矿沉陷区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废矿场得到了再利用,为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能源绿色转型提供了实践范本。该项目位于河北省武安市,装
11月20日,由河北院总承包、河北省装机容量最大的光伏式矿山环境修复项目——中广核武安300MW光伏式矿山环境修复示范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中广核武安光伏式矿山环境修复项目位于河北省武安市,规划建设容量300兆瓦,配套储能60兆瓦,总占地面积约8000亩。项目创新实施“生态修复治理+光伏”新模式,打造
2024年11月20日,中国广核集团(以下简称中广核)武安300兆瓦光伏式矿山环境修复示范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依托项目建设,矿山环境修复面积可达750亩,实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可再生能源综合治理的有机融合,对于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中广核武安300兆瓦光伏式矿山环境修复示范项目效果
11月19日中环环保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没有收购北京建工环境修复公司的计划。
近日,元成环境发布公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庚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经友好协商目前已完成合同条款的谈判,并签署《石寺铝土矿上岭2矿坑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程》合同,工程总价暂定为人民币4200万元,建设期263日历天。工程内容:工程范围内环境治理施工、安全工程、水土保持
近日,光大绿色环保旗下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未来产业园苏大未来校区二期工程中的毛垃圾筛分处置项目(简称“苏大未来校区项目”)。苏大未来校区项目雄踞于风景如画的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地处菀坪路与227省道交汇处的西侧,占地面积颇为广
2024年8月16日,香港–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光大绿色环保”,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公布其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未经审核之中期业绩。左起:执行董事黄朝雄先生、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朱福刚博士、执行董事兼副总裁王殿二先生及财务总监曲宁先生2024年上半年,虽然外部
8月14日,“全国生态日”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一批司法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典型案例,涉及种植珊瑚、认购碳汇、补植复绿和劳务代偿等多样生态修复方式。01、创新实施种植珊瑚替代修复——袁某甲、袁某乙污染环境案基本案情2022年4月,被告人袁某甲承接某公司在口岸的司机接驳点移动厕所保洁业
据山东海纳科技消息,8月12日,海纳科技与中煤科工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煤科工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建文,海纳科技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朱凯出席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署协议。仪式上,李建文详细介绍了科工生态近年来的经营情况、业务范围和未来发展战略。他说,科工生态作为
8月3日,湖北省麻城市中小河流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为麻城市白果河、沙河、东河、五桂河等4条中小河流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主要完成97.97km河道清淤及岸线修整工程、36km防洪堤防及护岸工程、880亩河流沿岸生态环境修复工程、97.97km水土保持工程及临时工程等五大工程
中国绿发会政研室杨洪兰在会上分享了《建议修改〈环境保护法〉放宽社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条件》的建议,主要内容是:以社会组织为主体提起的公益诉讼出现了骤降的趋势,社会组织不敢诉、不能诉、不想诉的情况普遍突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个法律根源上的问题,即《环境保护法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全面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完善海洋生态保护,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域外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省)有关规划计划、《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台州印发《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详情如下:
9月2日,中国人大网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2022年8月3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文如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6月2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共同举办跨省区市新闻发布会,就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截至4月底,全省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92份,罚款金额6372.02万元,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司法机关五类案件34件。案例一凉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保标准化管理要求,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6月16日,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举办了新《环境保护法》下企业环境管理等专题培训。此次培训邀请福建省环境管理专家进行授课,专家以新《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计划》《固废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作为背景,通过以案说法,
日前,中国人大发布栗战书在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详情如下:在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22年3月23日)栗战书刚才,王勇同志作了讲话,高虎城同志介绍了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和前期准备情况,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四年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四部专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年,对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17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通知。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国带队到兴泸污水公司参观泸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平台,通过展示图,详细地了解到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所在的地理位置以及各厂在全市三区四县的分布情况。
6月30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副所长王海燕介绍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依法治污”法治保障更有力近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通过修订,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