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综合报道正文

农村饮用水水源如何保护?看山东省如何保护

2016-08-23 15:21来源:新华网关键词:水源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及管理,明确供水工程及水源管护主体。指导、督促供水单位建立健全水源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威胁供水安全的行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要建立水质检测化验室,配置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做好日常检测工作。要整合规模水厂、供水管理机构、卫生计生和环保等部门现有的水质检测、监测能力,建立水厂自检、县域巡检、卫生计生部门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水质监测体系。

山东省要求,有关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供水单位生产活动的监管,督促落实水质安全责任,做好供水水质净化、消毒和检测工作。科学制订水质检测、监测与评价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落实检测、监测与评价经费,加大水质实验室设备投入,提高水质检测监测能力,加快实现县级或区域水质检测和监测全覆盖,把水质保障落实到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各级水利、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水源保护等相关知识及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村居民水源保护意识。按照本级政府要求,逐步公布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状况,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强化社会监督,切实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延伸阅读:

水资源保护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需当机立断

原标题:农村饮用水水源如何保护?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源保护查看更多>农村饮用水查看更多>水源地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