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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6-09-05 09:0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绿色发展环境质量生态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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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建设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区县。加快推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大娄山生态屏障(重庆片区)等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万州区、黔江区等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创建北碚区、渝北区、璧山区等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推进永川区、璧山区、梁平县等区县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积极探索中小河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绿化模范城区县、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设立统一、规范的生态文明试验区。

建设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坚持自愿申报、自主建设、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完善管理规程和评价体系,按照基础扎实、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总体目标,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开展绿色新村创建工作。

建设一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鼓励我市已经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理水平较高的市级重点工业园区、三峡库区特色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对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工业园区,在安排污染防治、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或项目时予以倾斜。继续推进永川港桥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深入开展群众性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细胞工程”。依托生态文明“十进”“十创”活动,进一步深化“环境友好型社区”“绿色学校”“生态文明示范机关”“生态文明旅游饭店”等群众性示范创建,完成500个生态文明群众性示范单位建设。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场、节能超市、节水超市、慈善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和文明市民评选活动。

第八章 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

健全重点项目动态储备机制。围绕全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低碳发展、生态文明能力与社会行动体系等4大类22小类重点工程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建设清单,做好规划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根据经济技术可行性分阶段、分步骤推进项目实施。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机制,以PPP、合同环境服务、BOO(建设―拥有―经营)、TO(移交―经营)等模式推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创新产权模式,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植树造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切实做好国家、市、区县三级财政相关资金的统筹使用,发挥好政策的集聚效应。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政府主导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的财政行资金保障,切实保证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效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中央各种渠道的专项资金支持。

推广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工艺、技术路线的比选,大力推广运用能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符合重庆实际情况、经济成本可接受的先进适用技术,确保项目能长期稳定运行,真正发挥生态环境效益,防止“晒太阳”工程。以有机废气治理、黑臭水体生态重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定期筛选发布先进适用技术名录、应用案例,定期研究发布成熟适用技术选择指南或技术规范,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点示范。

专栏12 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

一、生态保护和修复

1.自然保护区建设。新建3个自然保护小区及8个极小种群救助区,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实施保护管理工程、科研宣教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廊道建设,建设自然保护区监控体系。

2.生物多样性保护。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区建设、重点水域生态修复、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与救护及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等。治理三峡库区部分支流“水华”,完成重点水域生态修复60万亩。在缙云山、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典型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示范区,在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建立岩溶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示范区,在阴条岭、五里坡、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国家级秦巴山生物多样性减贫示范区。

3.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0平方公里。

4.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累计新增石漠化治理面积2500平方公里。

5.矿山生态修复。完成重点区县煤矿矸石山治理面积6万亩。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7.65万亩。针对煤矿矸石山、露天采石场、矿山废弃地进行植被恢复和复垦,工程实施面积5.56万亩。建立覆盖全市重点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6.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包括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农田生态系统改良与保育、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实施300万亩森林抚育工程、森林经营认证试点以及3万亩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实施生态退耕还林450万亩。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管护4505万亩、公益林建设403万亩;3万亩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城郊生态林建设8.06万亩,环城林带3.66万亩;保护性耕作990万亩。建立酸化土地治理示范区15个。实施三峡库区重庆城区段消落带生态修复32万平方米。

7.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立体绿化1.36万亩,屋顶绿化建设7.5万亩;乌江、綦江、涪江、桃花溪等支流绿化带建设0.69万亩。新增城市公园约50个。开展两江新区悦来新城海绵城市试点,永川区、梁平县、璧山区水生态文明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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