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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PPP模式的国际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6-10-11 08:26来源:SWS产业投资研究作者:李一民关键词:PPPPPP项目PPP模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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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美国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政府正式提出采用PPP模式提供公共服务,PPP项目数量迅速增长。美国的PPP模式具有独特性:

一是模式更加多样。美国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各个州和地方政府都具有比较大的自治权,因此各个州及地方政府会根据自己的要求实行不同模式和不同程度的PPP,但美国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政府机构推动PPP的发展,也没有形成一个独特的、作用突出的PPP模式。

二是在运用收益证券方面效果突出。项目收益债是美国公共基础设施债务融资的主要渠道,是仅次于国债和公司债的第三大债券市场。通常有政府拨款、地方税收收入或者租赁付款做担保,可以免缴美国联邦收入所得税和一些地方税,直接降低融资成本达2个百分点。

三是融资渠道多样化以及私营部门正逐渐占据主导地位。PPP模式展现的新意在于,无论从项目建设、风险承担还是项目收益来说,私营部门正逐渐在这些项目中占据主导地位。特别之处还在于,从前这些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部门承担风险的市政债券,PPP模式则将私营资本、银行投资等不同渠道的资金吸引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来。

2.1.3 加拿大

PPP加拿大:

(1)该机构由加拿大联邦政府所有,但按照商业模式运作,PPP加拿大通过财政部向国会报告,公司具有独立的董事会,可以让私人部门通过董事会监测PPP单位的运作。

(2) PPP加拿大设立了一个总额为12亿美元的“加拿大P3基金”(P3Canada Fund),为PPP项目提供不超过投资额25%的资金支持。

(3)任何层级的地方政府都可以申请该基金,截至2013年一季度末,该基金已为加拿大15个PPP项目提供基金支持近8亿美元,撬动市场投资超过33亿美元。

2.1.4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在运用PPP模式实施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澳大利亚的PPP模式通常采用成立SPV的方式,由SPV与政府就融资建设和运营签订项目协议,期限一般为20-30年,一旦SPV出现不能履行合约的状况,政府可以随时跟进,合同到期时项目资产将无偿转交给政府。

2.2 发展中国家PPP模式的发展实践

2.2.1 巴西

巴西PPP法案于2004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首批工程项目在2006年6月28日经巴西私有化全国委员会核准后,于2006年7月9日开始进入联邦审计法院对技术、经济和财政方面的最后审批阶段。

原标题:博采众长,借国际经验助力我国PPP发展 ——国际经验与配置小组系列研究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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