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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百家企业环境守法情况评估及分析

2016-10-14 16:54来源:环境经济杂志作者:董光法关键词:新环保法危险废物污染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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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控、省控、市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比较(图2)发现,公开3项以上的国控企业数占总国控样本企业数的比重为76%,省控企业公开3项以上的企业数占其样本总数的比重为74%,市控企业公开3项以上的企业所占比重为60%。环境信息公开是新环保法规定的企业法定义务,从样本数据来看,国控企业和省控企业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要比市控企业做得好一些。


在具体公开项目上,样本企业在企业基本信息公开上做得很完善,但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信息公开上略显不足。在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方面,大部分企业都做得较好。但在应急预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大部分企业都很难在网站上查找到相关信息。企业的自行监测方案总体上公开得不错,但自行监测方案中的检测报告和年度报告公开得不够理想,甚至不少企业根本就没有此类报告,尤其是缺乏企业数据公开的年度评估,这大大增加了评估工作的难度。

总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在新环保法实施一年中尽管有了长足的进步和突破,但是,公开的环境信息还不全面,也未能够做到及时更新。

主要污染物排放方面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二五”期间,我国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所以,我们主要分析这四类污染物排放量是否减少。

遗憾的是,我们拟在对比100家企业2014年和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时,发现无论是从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还是从环境保护部门的官方网站,都很难获取相关数据,要么是根本就没有年度排放总量数据,要么是仅有2014年的排放总量数据。2014年和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都齐全的仅有7家企业,具体情况如图3。

不难发现,除了氨氮之外,2015年样本企业的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2014年相比,都有较为明显的减少。这说明,新环保法实施一年以来,对企业的减排行为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增强了,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令人欣喜的是,我们在郑州市调研时搜集到了31家企业2014年和2015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进而再次分析新环保法的实施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此处样本数量不足的缺陷,进一步佐证了本部分的结论。

违法处罚方面

样本企业违法处罚污染类型分布如图4所示,除了规模化畜禽养殖类违法处罚企业数量两年保持不变以外,相对于2014年而言,2015年废水类企业、废气类企业被处罚数量分别减少了3家、5家,违法处罚记录减少幅度最高的是废气类企业,而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类企业2015年违法处罚还各增加了1家。

从样本企业2015年的表现来看,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在于废气和废水类排污企业。可喜的是,这两大污染类型的企业在遵守新环保法和改善环境质量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表明新环保法在督促企业经营迈向环境友好型清洁生产方式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废气类企业2015年违法处罚记录比重依然较高,影响民众日常生活的空气污染防控、减排和治理仍然任重道远。同时,重金属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类企业违法处罚所占比重较高,这说明这些污染类型的企业环境守法状况存在一定的问题,也表明这方面的污染防治形势比较严峻。

原标题:百家企业环境守法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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