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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 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 (全文)

2016-11-22 09:3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VOCs排放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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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1、制定实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

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的路线图和重点任务,明确“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并确保通过实施达标规划,完成国务院和省下达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确定为未达标城市的人民政府编制、审批和备案达标规划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建立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体系

构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科学管理的决策实施体系和技术支撑能力。推进源解析业务化,提高污染来源于与成因分析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空气质量改善评估调控管理机制,建立空气质量管理调控机制,加快推进数据共享,优化专家会商,完善信息发布,定期进行大气环境与经济发展形势分析和研判。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成效及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的跟踪评估,动态调整优化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管理政策和改善治理任务措施。加强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改善的评估考核,对环境质量较差、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减排数据与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明显不符的地区,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实施调度、通报,对进度滞后地区及早通报预警。

3、围绕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完善总量控制制度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提高总量减排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在总量减排工作各环节响应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强化质量目标导向。建立健全以总量减排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工作机制,推进珠三角地区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的协同减排。以重大工程减排为重点,推进固定源精细化管理。按照可分配、可监测,可报告、可考核的原则,将重大工程减排要求细化落实到各个行业及具体固定源,推进精细化管理。建立目标一致、各有侧重、互信互动的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工作机制。

(二)优化能源结构,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

1、严格控制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

2017年,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9289万吨以内,占全省消费比重相比2013年下降2.5个百分点。2020年,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8545万吨以内,占全省消费比重相比2013年下降6.4个百分点。珠三角各地级及以上市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分解落实。实施新建项目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挂钩机制,耗煤建设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控制建、扩建重大耗煤项目,除热电联产外,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禁止新建燃重油、渣油或者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生物质的锅炉和窑炉,珠三角地区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2、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严禁劣质燃煤流通和使用。提升工业燃料品质,火电厂燃煤含硫量控制在0.7%以下,工业锅炉和窑炉燃煤含硫量控制在0.6%以下、燃油含硫量控制在0.8%以下。珠三角地区限制小时和使用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提高洗选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例,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限制进口高硫石油焦。强化重点用煤单位煤质管理。禁止企业使用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环保指标的商品煤。年耗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应建立用煤台账,包括用煤量、购销合同、煤炭来源、煤质及煤炭检验报告等内容;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煤质检测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采购和使用煤炭。

3、大力增加清洁能源供给

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快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2017年底,全省建成天然气供应能力约500亿立方米/年。加快完善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通达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的天然气管道,促进热力生产、工业窑炉等工业使用天然气。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力争到2017年底前全省建成核电装机容量约达1400万千瓦。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重点推进珠海桂山、湛江外罗、阳江沙扒、阳江南鹏岛等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佛山三水、广州从化、深圳前海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

(三)严格节能环保准入,控制大气污染物增量

1、强化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控制,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VOCs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8%,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削减20.7万吨。

2、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排放标准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13年第14号)要求,珠三角地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粤东、粤西地区的钢铁、石化等行业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严格节能环保准入

实施严格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珠三角地区新建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对标管理,建筑、电力、钢铁、石化、水泥等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达到《广东省建筑、电力、钢铁、石化、水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对标准入值》要求。建立高污染行业产能数据库,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

延伸阅读:

工业VOCs气体处理技术应用状况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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