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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 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 (全文)

2016-11-22 09:3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VOCs排放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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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重大挑战和机遇

1、挑战

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任务艰巨。全省仍有7个地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未达标,在当前区域细颗粒物、臭氧等二次污染日益凸显的形势下,实现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任务艰巨。“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补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社会公众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诉求日益迫切。

大气源排放行业的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广东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面积排放强度不断下降,但珠三角城市群单位面积污染排放依然高企。全省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绝大多数集中在电力热力生产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造纸业和纸制品行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行业等5大产业。近年来电力行业污染排放和贡献占比持续下降,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排放量氮氧化物与烟粉尘不降反增。此外,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贡献也日益升高。

能源消耗对大气环境压力持续存在。我省的三产结构比例历史数据显示,第二产业比例自1992年至今稳定在44%~51%之间,第二产业的污染排放强度往往远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2015年,我省单位面积煤耗数为952.5吨/平方千米,在全国31个省和直辖市中从低到高排名第18;万元GDP能耗为0.41吨标煤/万元,优于江苏(0.45吨标煤/万元)、山东(0.60吨标煤/万元)、浙江(0.46吨标煤/万元),但与美国(0.34吨标煤/万元)、日本(0.19吨标煤/万元)等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随着污染治理的深入推进,减排空间将缩小,按照现有经济增长模式和速度,如不采取强化措施,则“十三五”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还将大幅增加。

2、机遇

绿色发展成为重大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确立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又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以GDP论英雄的发展模式正在改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被列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正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随着创新驱动带动经济内涵式增长,全要素生产率贡献大幅提高,推动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环境压力有望高位舒缓。按GDP年均增长7.0%计算,“十三五”期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约增加0.55亿吨标煤,比“十一五”的0.94亿吨标煤和“十二五”的0.58亿吨标煤有所收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计明显回落。

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2013年以来全省能源增速放缓,一次能源结构中原煤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近年实现负增长。节能减排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省万元GDP能耗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为0.41吨标煤/万元。预计“十三五”期间,煤炭消费将逐步下降,到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将下降至36%左右。

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生活方式转变,公众对享受优良环境质量的诉求越来越大。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公众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日益强化,全社会初步形成“同呼吸,共奋斗”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保护大去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以防治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为重点,加快建立和完善涵盖工业源、移动源和面源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体系,着力提升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为广东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广东”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区域统筹,属地管理。按照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要求,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坚持区域联动与属地管理相结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形成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合力。

质量核心,精准治污。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重点解决灰霾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强化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开展多领域、多部门协同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协同减排,综合控制。综合考虑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之间的响应关系,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总量控制技术体系。珠三角和粤东地区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粤西和粤北地区系统推进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协同减排。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持续稳定下降;大气环境质持续改善,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珠三角地区臭氧污染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规划指标:到2020年,细颗粒物已达标城市持续改善,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以上。

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3%、3%,其中,二氧化硫重点工程减排2万吨,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3万吨;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5%、18%,其中,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20.7万吨。

表1“十三五”大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表22020年各地级及以上市细颗粒物改善目标

延伸阅读:

工业VOCs气体处理技术应用状况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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