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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全文)

2016-12-29 09:4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网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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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环境质量监测。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优化和完善各级河道监测断面(点位),加强出入境断面、重要湖泊水质监测;加强从饮用水水源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控,定期监测和检测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完善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布设,结合水务部门省市边界、长江口等水文监测站网建设,由环保部门牵头,构建涵盖省界来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各区考核断面、特定功能区的上海市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实现水质、水文数据实时监测共享;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浅层地下水为重点,完善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包括规划国土资源、水务部门的区域监测网和环保部门的重点污染源(含大型市政基础设施)专项监测网。

3.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设置,建立完善本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覆盖农田、公园绿地、建设用地、畜禽养殖场、交通干线、产业园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所等主要用地类型和土壤环境敏感区域,开展重点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整合环保、规划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绿化市容、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在土壤监测领域的技术资源,建立覆盖常规理化指标、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体系,全市统一按照行业规范分工,开展监测(有机污染指标和重金属污染指标执行环保行业规范,其他金属、农田地力、林地等指标分别执行规划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行业规范);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污染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产地质量、土壤污染修复、农业面源污染等土壤监测和评估。

4.声环境质量监测。修订完善上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完善噪声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建成覆盖全市各类功能区和道路交通的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绘制全市噪声污染分布地图。利用噪声自动监测技术和设备对城市轨道交通、建筑施工场地、大型机场等重点噪声源进行实时监控。

5.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由海洋部门会同环保、农业(渔业)、海事、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建立和完善本市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近岸海域、主要港口、海洋生态敏感区、海洋保护区、重点渔业水域以及重点海洋排污区域等重要海洋功能区布设监测点位,开展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环保部门协助开展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负责对入海河口、主要排污口的监测和评价。

6.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满足国家的要求和本市实际需要;扩充在线监测网,完善预警监测点的布局,增设辐射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点,实施主要饮用水源地水体放射性含量在线监控;开展航空放射性监测试验,试点重点敏感源的在线监测。加强辐射应急能力建设,提高机动、快速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7.生态状况监测。运用卫星对地观测、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等手段,建设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加强重要湖泊、湿地、绿地、林地、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及各级政府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的生态监测和评估,开展生物多样性、负氧离子等监测。

8.污染源监测。全面实施以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包括固定源、面源和移动源在内的污染源监测体系,开展全市污染源排放的监测、统计、评价和监控预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的重点排污单位实现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排污单位负有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落实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测要求。环保等负有环境监督权限的部门要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监督性监测。

(二)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信息联网共享和统一发布

1.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和终端,优化数据采集流程和网络,由市环保局牵头构建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技术指导和资源保障,协调数据汇聚和平台对接。通过平台汇聚和管理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现与国家平台联网,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运行维护,提升平台运行维护的专业化水平。

2.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汇聚共享机制。依托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构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互联共享机制。各级各部门研究建立数据共享清单,明确数据共享范围、方式、责任和权利,按需集约构建和完善数据直通平台,并与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对接联网,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高速汇聚、统一集成和共享应用。

3.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建立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按照职责梳理明确对外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事项和数据开放目录,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各负其责,通过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或其他法定形式,及时准确发布全市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加强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与市预警发布中心的联动,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各区政府按照要求,做好本辖区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1.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优化本市复合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长三角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中心,全面提升本市和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和污染预警水平。依托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评估体系,强化水源地预警监测、省界来水监控、全市水环境质量评估能力。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完善辐射应急及在线监测网络,提升辐射预警监测和应急能力。建立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共享与技术协作,提升环境风险联合预警和管控水平。

延伸阅读:

官方解读《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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