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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

2017-01-03 09:2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涂装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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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方案和信息公开

1、列入重点企业名单和一般企业名单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逐条对照本治理技术指南的要求,进行自查,提交《****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方案》(一厂一策),明确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确定VOCs减排治理项目,核算减排绩效。

企业治理完成后,开展监测。监测合格后,填报企业达标承诺书进行网上公示,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准备好相关备查资料。以上工作完成后,视同完成治理。

2、企业在治理完成后,应公开企业达标承诺书。

3、备案材料

(1)减排方案;

(2)企业达标承诺书;

(3)监测报告。

4、备查资料

企业除提供公开资料外,须准备如下资料随时接受各方监督检查:

(1)治理方案及相关设计资料(含治理工艺流程图,主要治理设备照片);

(2)资质及认证资料(工程设施、污染治理、施工、安装资质);

(3)环境管理资料(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运行管理制度及记录保存情况)。

6、监测要求

治理完成后,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监测,监测报告为备案材料。在满足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有关监测要求如下:

(1)处理设施进、出口VOCs污染物(原辅材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及非甲烷总烃)浓度、速率等,并核算处理设施VOCs净化效率;

(2)厂界无组织VOCs污染物(原辅材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及非甲烷总烃)浓度等。

企业治理要求

延伸阅读:

浙江宁波包装印刷行业VOCs污染整治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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