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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1-19 10:3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广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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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探索建立养殖减排补偿奖励机制,加快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扶持引导畜禽养殖栏舍生态化改造建设。积极推行生态养殖,推广“高架网床+微生物”等养殖技术,从源头治理养殖污染。开展畜禽养殖摸底调查,加强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快粪污存贮及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支持建设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鼓励开展“委托治污”和“有偿治污”,推行养殖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到 2020 年,80% 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设施。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鼓励养殖业主与有机肥加工业主、种植业主开展农牧结合合作,促进种养结合,2020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 75%,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

(二)深化主要大气污染物工程减排。

全力推进工业大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大电力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监管力度,强化电力行业污染治理技术升级改造和运行管理。2020 年全区所有燃煤电厂实现超低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要提出整改方案,限期达标;加大有色金属、钢铁、石化、陶瓷等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治理力度,钢铁行业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均应安装高效脱硫设施,实施全烟气脱硫并逐步拆除烟气旁路。加快推动工业锅炉脱硫,规模在 20 蒸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烟气脱硫改造。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含在建和项目已纳入国家火电建设规划的机组)应同步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不得设置烟气旁路通道。鼓励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重点推进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燃煤发电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未实现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自备燃煤发电机组要加快实施环保设施改造升级。重点开展电力、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氮氧化物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有色冶炼、钢铁、石油石化、水泥、陶瓷等行业脱硫脱硝工程,新型干法水泥窑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 60%;在火电、水泥、冶金、制糖等行业推行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支持同步开展大气污染物联合协同脱除,减少二氧化硫、汞、砷等污染物排放。

加快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继续淘汰黄标车,加强黄标车使用管理,建立黄标车淘汰常态机制,2017 年淘汰全区所有的黄标车;鼓励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依法办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注销登记。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加快提升车用燃油标准和车用燃油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推进车用油品升级,2017 年,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含乙醇汽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车用油品的行为。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加快炼油设施改造步伐,增加优质车用燃油市场供应。

第五节 查治并举,积极防控土壤环境污染

一、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预防土壤污染

加强工矿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和向社会公开,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管理档案和风险应急管理制度。对纳入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监管清单中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每两年完成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大力推广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环境保护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生产工艺,强化从工矿企业源头防控土壤污染。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前,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进行报备,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针对电子废物拆解、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影响饮用水源地以及粮食生产区土壤环境质量的工矿企业,实施淘汰和退出制度,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产地等区域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协同推进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开展土壤环境基础调查,重点摸清底数

优化和扩大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建立土壤污染监测体系,在工矿企业及其周边、设施农业集中区、污灌区等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掌握污染土壤分布、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等;2018 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2020 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环境状况调查。加快建立全区土壤环境状况动态数据库,绘制土壤环境质量图集,编制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分区控制原则和措施,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计划。

三、加强农用地合理使用,实施分类保护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划定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为 3 个类别,未污染、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为严格管控类。2020 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并建立分类清单和档案。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优先保护未受污染的农用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实施严格重点保护,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其周边环境特征、污染源类型及分布情况,制定并实施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其质量不下降、面积不减少。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地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化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积极引导和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规范有机食品发展,组织开展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县建设。

延伸阅读:

广西钦州关于印发钦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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