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规范土壤环境监测信息发布
国家建立和实行土壤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相关调查结果,编制土壤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土壤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内容和方式,拓宽发布渠道和范围,建立标准化的环境信息发布机制,统一发布全国土壤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向地方人民政府通报土壤环境状况,向社会公告重点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公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区域土壤环境情况,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各地级市(州、盟)土壤环境状况。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要及时传输土壤环境基础监测数据,定期发布辖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在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建立监测公告制度。
实施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重大工程
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加快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设覆盖所有县(市、区)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国家土壤环境分析测试实验室、国家土壤环境标准样品研发和样品批量制备实验室。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的环境监测机构应配备便携式 重金属监测仪、重金属监测采样专用车等监测仪器设备。对于涉及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物污染严重区域,应配置萃取装置、质谱联用仪等有机物监测分析设备。制定土壤环境监测、风险评估、预警预报等标准和技术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基础制度创新完善
我国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刚刚起步,正值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生态环境战略地位的有利历史时期,土壤环境监测作为从源头上有效防控污染发生的重要手段,需要抓住时机、大胆创新,从制度和政策上为加快推进土壤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合理划分国家和地方土壤环境监测事权
全面落实《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土壤环境监测事权,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主要承担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土壤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监测与预报预警等职能。
适度上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和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重点土壤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对地方重点土壤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管理。将土壤环境监测作为推进城乡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提升市县级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省市监测站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县级站应急采样基本能力,全面实施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达标建设。强化环保部门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加强部门合作,建立统一高效的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制与机制。
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攻关研究
充分利用国家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的基本理论、技术方法等研究,对制约土壤环境监测的宏观尺度监测方法、新型污染物监测、多源大数据综合集成、监测数据空间评价与分析、卫星遥感应用等重点技术难题进行研究。完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路线、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加大国家、省级监测站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的科研力度。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等进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方法与监测仪器设备的研究和开发。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专业人才培养与培训,开展各级环境监测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土壤环境监测经验。
积极培育和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市场
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土壤污染损害评估监测、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企业自 主调查等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活动。在土壤环境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定相关政策和办法,有序推进土壤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鼓励高科技产品与技术手段在土壤环境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推进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国产化,促进土壤环境监测服务业发展。
规范土壤环境监测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监督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强化土壤环境监测数据
在环境评估考核中的应用
将土壤环境作为各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的重要内容,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要考虑土壤资源资产和负债,明确分类标准和统计规范,定期评估土壤资源资产变化状况。围绕“土十条”推进实施,将依据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分年度对各省(区、市)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对通过监测确定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约谈有关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诫勉、限期整改、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惩戒措施,实行土壤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搬迁企业原址场地可能受原生产生活遗留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因此,在原场地再利用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污染调查。对北京市某化工厂搬迁场地进行土壤污染初步调查,以超建设用地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或管制值来表征污染物超过土壤背景值的程度。初步污染调查结果表明,该场地土壤中苯、甲苯、氯苯、四氯化碳和氯仿浓度超标。其中苯、四氯化碳和氯仿的最大浓度分别超筛选值的32.5倍、59倍和151.2倍,且都超管制值,属于重度污染;甲苯最大浓度超筛选值(等于管制值)3.23倍,属于中—重度污染;氯苯略微超过筛选值,属于轻度污染,超标土样均来自同一钻孔AD56。
为进一步落实“土十条”各项要求,稳步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9月19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第三方机构考核组对兴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会由兴平市副市长段朋泊主持,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工信局、农工办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2018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土壤
“土十条”下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路径,“土十条”下我国土壤治理的目标是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筑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6月18日,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会议在京召开。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并讲话。李干杰强调,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方面。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工作方案情况的自评报告根据《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实施情况2017年度评估工作的函》(皖土壤办〔2018〕1号)要求,我市对2017年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
摘要:长期以来,中国土壤资源面临着过度开发、严峻的环境问题和巨大的发展压力,土壤污染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已经严重影响到土壤的生态功能、人体健康和土地可持续利用。2016年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壤保护的高度重视,从顶层设计的战略角度对更好地推进
上海市《奉贤区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方案》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将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奉贤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
在土十条实施后的两年时间里,至少10项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国家政策出台,为我国土壤污染方式提供了强大坚实的靠山。业内分析认为,经过深度酝酿,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市场有望在今明两年迎来大爆发,开启冲刺5万亿市场规模的征程。土壤污染防治历经深度酝酿今明两年或迎来大爆发2016年5月28日,被习惯性称
自ldquo;土十条rdquo;颁布以来,土壤修复行业立即成为环保产业的风口。随后国家土壤保护政策密集出台,2017年12月,土壤污染防治法二审通过,2018年有望正式出台。准确把握未来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趋势,才能更好的推动土壤修复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土壤修复技术、装备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外污染场地土壤修
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全方位展示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公报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拓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2023年严肃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案件,6起典型案例如下:1、沅江市巴南湖采区超时、超量、越界采砂问题。2020年至2023年4月期间,益阳沅江晓日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沅江市砂管事务中心违反规定超时采砂,越界到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土壤污染隐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重庆市奉节县三磺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A区)污染治理项目等19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合计949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11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摆拍现场照片、伪造采样签名、未经审核通过监测报告……近日,通过多轮异地调查,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通报一起执法典型案例,揭开了某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走过场式检测”的真相。相关涉事单位和个人被依法严处,该案例也是温州市土壤环境调查领域查获的首起弄虚作假案例。同一张地块的照片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11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7月28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就《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壤污染防治以及与其相关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活动,并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应当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协同治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
1月16日,陕西省首家土壤环境监测示范实验室挂牌仪式在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举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张霖琳、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高雪玲、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杨震,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党组成员、副局长焦文杰,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站全
日前,广东省梅州市公示了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拟增补专家名单,增补共计23名,专业领域涉及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土壤环境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风险评估、环境保护、农村污水环境监测、环境科学、农村污水设施工程设施建设、验收、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及验收等。详情如下: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
日前,光大环保能源(献县)有限公司就土壤污染隐患筛查和自行监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详情如下: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2月7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东胜区环境监测站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招标公告。预算金额1200万元,共7个合同包,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
和空气、水一样,土壤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然而,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土壤污染事件,着实令人担忧。土壤,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如今已经成为大部分污染物的主要消纳地。从污染企业倾倒废液到汞大米、铅小麦......土壤污染事件已屡见不鲜。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依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技术要求及安徽省2021年土壤重点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安排,2021年安徽省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样品分析测试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8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配套设备采购专项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